[征才]新店职业重建中心-职评员,就服员

楼主: PsyBigfrog (青蛙)   2016-04-25 14:49:22
★机构名称:
心路基金会-新北市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中心(新店区)
本中心简述:综合个案管理、就业服务、职业辅导评量、职前准备、稳定就业适应辅导、
职务再设计等服务,为台湾首创的综合性职业重建服务中心,乃心路基金会,为维护身心
障碍朋友的就业权益,并提供整合性、无接缝的职业重建服务。
★职缺类别:
职业辅导评量员或就业服务员
★工作地点:
新北市新店区中兴路三段219号3楼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8:30~17:30
★工作内容:
职业辅导评量员:提供职业兴趣、方向等深度评估与建议。
就业服务员:身心障碍者就业辅导、雇主经营与工作机会开发、就业媒合等。
★工作薪资:
30000以上
★征求条件:
需求资格与条件:符合劳动部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遴用标准
职业辅导评量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研究所毕业。
二、完成职业辅导评量专业训练一百六十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并具备下
列资格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二)大专校院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资源、心
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职业重建个案管理或职能治疗相关工作一年
以上。
就业服务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二、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
三、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
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
四、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五、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
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本准则生效前进用之就业服务助理员,应于就业服务督导之指导下,协助办理就业服务
事项。
★联络方式:
接受邮寄或e-mail方式寄送个人履历自传 , mail主旨或信封请备注应征职称
e-mail帐号:[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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