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要将租屋补贴的申请资讯转告一位单亲妈妈, 想先自己打听清楚.
这位单亲妈妈今年45岁, 教育程度低. 有一个读国中的儿子. 只有他们两人租屋住在
一起. 两人的户籍均设于租屋处.
她有工作, 每月收入约三万多.
根据本板网友提供的资讯, 刚刚找到了营建署104年度住宅补贴其中的"租金补贴"项目.
这项租金补贴的申请资格登载于下列网页:
http://goo.gl/bNN7UV
她应该符合"申请人家庭组成状况"的第三类:"单身年满40岁".
但是, 我不确定她是否符合以下的另外两个条件.
(1)
家庭成员之家庭年所得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应低于下列金额(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桃园市: 家庭年所得 72 万元
如果"家庭"一词仅指她以及她的小孩, 那她就符合此条件.但是, 如果所谓"家庭"
还包括她的亲属, 那就不符合, 因为她的父亲也有收入, 两人年所得相加超过 72 万.
她符合此条件吗?
(2)
家庭成员之财产应低于下列金额:
每人动产限额(桃园市): 11万2,500元
她有邮储存款, 约20万. 这是否表示她的动产超过限额, 以致不符此条件?
请指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