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JR (只想简单一点)
2014-04-17 17:49:42根据社工师法规定
‘社会工作师停业、歇业、复业或变更行政区域时,应自事实发
生日起30日内,报请原发执业执照机关备查’
逾期将处以3000至15000之行政罚锾
小妹我不才,离职一年多以后才发现有这样的规定 :'(((
问了身边的同事同学大家也都不知道这件事
不知道板上是否有社工伙伴有相关经验或是被罚缓过的呢?
如果一直没有去原发照单位报请备查
下一份工作在其他县市,重新申请执照是否会被抓包呢??
ps.征求桃园县市一起拼今年公职的伙伴:D
作者:
hungde (HongHong)
2014-04-17 19:06:00我有同事复业没申请备查被罚钱过
有喔 我同学新北市登记 半年后离职去台北市上班忘更改好笑的是这样 他自己想起来 打去问说他忘记更改结果也是一样罚三千 ! XDD 谁说自首无罪
作者:
idealman (人性的思考者)
2014-04-17 20:08:00公会功能薄弱,好康没有,歹康一堆(2000年费),关注相关讯息的自然少。不过无奈的是:法律就订在那,不懂法是个人问题,法律是保护懂法的人。
妳打去县府问承办人 搞不好他还不知道怎么备查咧一年缴2000给公会,这种事情公会应该也可以有功能啊这个法实在是很莫名其妙 如果执登是采全国登记不就没问题了吗 现在各县市主管机关对执登有稽查吗照这么说 连失业都要打电话去备查吗 @@ 好冏
楼主:
VJR (只想简单一点)
2014-04-18 02:40:00打给承办人,对于怎么罚锾不清楚XD我也怕这样自首,罚单就来了
作者:
hungde (HongHong)
2014-04-19 00:45:002F的同学该不会是我同事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