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本身大概从大学开始有气喘的问题
一直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从第一次发作到现在已经大约三年左右
最近一年有两次的发作纪录,在北荣及台大挂过急诊
这边有几个问题请教
1.我是去年10月体检的,但目前体位还没有判定
想请问在体位还没有判定出来之前有办法申请复检吗?
2.若要申请复检,是不是只要将我的诊断证明和病历纪录一起附给公所就能申请了呢?
后面还会有什么流程吗?
3.这两次的发作之间需要间隔多久吗?似乎有听说过要间隔14天以上的说法,不确定是否
正确呢?
4.我的诊断证明是急诊当天值班的住院医师开的,病名有写明是气喘,病历上也有注明有
喘鸣声
想请问这样的资料是有效力的吗?
似乎有听说过要有胸腔内科医师开出来的诊断书才有效力,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是这样
以上问题还希望有过来人能帮忙解惑,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