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气喘发作申请替代役相关问题

楼主: yogostar (yogostar)   2020-01-15 15:29:36
小弟本身大概从大学开始有气喘的问题
一直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从第一次发作到现在已经大约三年左右
最近一年有两次的发作纪录,在北荣及台大挂过急诊
这边有几个问题请教
1.我是去年10月体检的,但目前体位还没有判定
想请问在体位还没有判定出来之前有办法申请复检吗?
2.若要申请复检,是不是只要将我的诊断证明和病历纪录一起附给公所就能申请了呢?
后面还会有什么流程吗?
3.这两次的发作之间需要间隔多久吗?似乎有听说过要间隔14天以上的说法,不确定是否
正确呢?
4.我的诊断证明是急诊当天值班的住院医师开的,病名有写明是气喘,病历上也有注明有
喘鸣声
想请问这样的资料是有效力的吗?
似乎有听说过要有胸腔内科医师开出来的诊断书才有效力,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是这样
以上问题还希望有过来人能帮忙解惑,非常感谢
作者: mike8206 (红色超人都很热血)   2020-01-17 09:42:00
可能还是要胸腔科开立诊断书为准
作者: bread5300171   2020-01-18 19:16:00
1. 去年10月体检到现在还没判下来确实有点怪。通常都是一个半月就下来了。可能要去问一下公所。2. 要赶快在还未判前申请安排专检。复检的话是等拿到兵单了,你身体有变化(变胖变瘦或骨折等)才是复检。3. 需要间隔,但多久还是要问公所。4. 诊断证明必须是医院胸腔科医师开的。*补充:气喘要达到轻度肺功能障碍才可以免役(请上网找体位区分标准)。2.诊断证明书跟病例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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