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收到188T的兵单,3/5入伍。但我2月底才能领到毕业证书,所以现在遇到几个问题:
(1)我2/26离校,才有毕业证书也才能申请家因,这样赶得及在3/5前取得家因的资格吗?
(2)公所要我自己写切结书证明我有照顾我妈(离婚,乳癌领有重大伤病,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照顾她),因为我和我妈同住的地方,不在户籍地的公所家访的范围里。但公所说切结书没有固定格式,要我自己写,我怕我写出来的内容会有问题,请问有人有类似的经验吗?
(3)2个月前去健保局申请重大伤病核定,我妈的重大伤病卡到今年年底都还有效,结果公所说我毕业之后申请家因时,要在去重新申请一张,因为申请超过一个月了,届时我妈的乳癌有可能已经复原....,请问兵役单位真的是这样认定的吗= =?
以上几点疑问,恳请有遇过的乡民能帮回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