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家因

楼主: CHOICE37 (HTNAGF)   2017-12-07 15:55:18
申请家因复查失败 原因
https://imgur.com/skld4Ay
我本身是有法律跟会计学位的毕业生
本来以为家因稳过了没抽替代役 虽然明年全面替代役了
简单说ㄧ下自己的背景
我爸爸的哥哥过世了 但是伯母还在
第一次申请的时候被市政府驳回 以伯母为照顾义务人为由
因为我民法读的挺熟的 我先打电话跟市政府的承办人沟通
说明民法第1114条 左列亲属,互负扶养之义务: 伯母并未与我的祖母同居
第1115条 同系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者,以亲等近者为先。
子媳的顺位排第六比我还后面! 法律上扶养义务要轮到子媳挺困难的
然后承办人就爆炸了 说你不能都说法律 你不要跟我说民法
就只说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
我不符资格的原因为第13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不符 因为有其他扶养义务人(伯母)
后来我就申请复查 要写一整张白纸 我就写了第一段说明的 再加上更多说明
加上提出伯母何来扶养义务 依据哪一条法律 哪一条办法
然后就收到上面那张回复 不太懂为什么现在用民法1114条解释
如果这样解释的话
我就符合置底家因文章里面的规定
4.家属(祖父、祖母)拥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且无其他扶养义务人
(EX:父亲是祖父母唯一的"儿子",且姑妈均出嫁)
伯父过世了 扶养义务消灭 父亲为目前唯一扶养义务人
简单来说 就是我以父亲为唯一扶养义务人(因为伯父死亡)申请
市政府以父亲及伯母为照顾义务人
我再提出覆查 目前法律上没有理由要求我伯母负祖母的照顾义务
市政府以我还有堂哥堂弟为扶养义务人驳回
以民法第1114 条左列亲属,互负扶义务: 一 直系血亲相互间。
我有很多问号 如果这样回 那很多家因大概资格都不符吧XD
作者: randall1234 (威轩沙)   2017-12-07 16:11:00
上面不是写堂哥堂弟吗,哪里伯母如果要用祖母申请的话,父亲要是祖父母唯一的儿子,还要没有单身的姑妈,伯父虽然过世了但有儿子,对祖母来说你们的抚养义务应该一样吧
作者: way9817027 (xinxinxin)   2017-12-07 16:19:00
你讲民法讲一堆,那你的伯母有没有小孩才是重点吧!
作者: randall1234 (威轩沙)   2017-12-07 16:22:00
不过如果说你堂兄弟住很远跨个县市,没有办法就近照不过如果说你堂兄弟住很远跨个县市,没有办法就近照顾,你主张这点可能还有机会
作者: l2202222 (帅又)   2017-12-07 16:22:00
没差啊 你还没进代表你会替代役了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2-07 16:22:00
原PO逻辑好像有点......如果你认定自己是祖母的抚养义务人,那么你堂哥堂弟理所当然地也是抚养义务人了(伯父已过世),既然如此,你祖母的扶养义务人当然也就不会只你一个你跟你堂哥堂弟亲等是一样的吧
作者: ggyy338 (屌哥大蛋卷)   2017-12-07 16:32:00
家因替代役适用于家因替代役申请办法,非民法,你这样不会符合啦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2-07 16:33:00
如果先不管他前后的说词,单就事实来看,对你祖母而言,与你同等的抚养义务人,至少还有堂哥堂弟。若你要说自己是扶养义务人,他们同样也会列入,但就这点,确实不符合‘家属(祖父、祖母)拥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且无其他扶养义务人’这条说起来,前面一直没问,原PO只提到伯父过世所以抚养义务消灭,变成你父亲是唯一抚养义务人,所以你父亲呢?等一下,还有哥哥跟弟弟的话,为什么一开始会觉得自己家因稳过XD那你父亲是什么情况自己无法负扶养义务的责任而会落到你身上?还是你的意思就是单纯的父亲要负扶养义务所以你应该能家因这样?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冈山田孝之)   2017-12-07 16:48:00
如果是今年的话一般替代役都是全额录取也不用抽明年进去就剩那几个役别 自己好自为之吧
作者: Uhlan (uhlan)   2017-12-07 17:00:00
还是不懂由父亲优先履行抚养义务 所以自己能申请家因的逻辑有公所或其他政府网站这么讲吗?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冈山田孝之)   2017-12-07 17:09:00
不过不知道82家因是不是跟83一样全部去警消 我知道公所这种的186T以后就没了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7-12-07 17:11:00
法律毕业生? 你就不是扶养义务人你要申请什么家因家属(祖父、祖母)拥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2-07 17:13:00
对不起,前面是我误会原PO的意思了,抱歉。不过总结起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7-12-07 17:13:00
且无其他扶养义务人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7-12-07 17:14:00
父亲为扶养义务人,你自己写得清清楚楚的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冈山田孝之)   2017-12-07 17:14:00
我知道啊= = 我本身就家因刚退不久的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7-12-07 17:17:00
你自己写得清清楚楚"且无其他扶养义务人"你连扶养义务人都不是,你到底要申请什么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冈山田孝之)   2017-12-07 17:19:00
通常家因稳过的状态是父母至少一个有重大伤病或你结婚生一个小孩或配偶怀孕6个月以上(印象中)要用祖父母申请就真的要看状况了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2-07 17:27:00
那你伯母他们户籍地跟祖父母离很远吗?即使没有同居的事实,户籍地很近的话感觉还是很难通过家因条件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7-12-07 17:30:00
跟伯母那边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爸还健在好吗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2-07 17:38:00
楼上可能要看清楚那条法规真正的意涵,按照原法规的意思,只要祖父母拥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然后父亲又是唯一抚养义务人,他就可以家因。亦即父亲是健在的情况下,父亲又无其他兄弟姊妹或皆已出嫁无同居,他可以申请家因。所以目前纠结的点是,虽然有伯父,但伯父已过世,伯父的家人也有在抚养义务内吗?他父亲是不是变成唯一抚养人了?这样
作者: jason60614 (阿勋)   2017-12-07 18:42:00
偷偷补一句12/19好像被多加一梯陆军空军 自己好自为之..
作者: enhppren (ixenhpgns_pren)   2017-12-07 19:47:00
因为你爸爸就不是独子R
作者: joel1129 (腐腐)   2017-12-08 10:17:00
红明显 不太懂 为什么出嫁不是扶养义务人?然后为什么你父亲是独子 你就可以是家因 真不太懂天啊 第13条也太旧时代的法规了吧 什么入赘跟出嫁 = =这可以去打行政诉讼或释宪看看吧...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7-12-08 10:47:00
楼上j大,会有这条大概就是祖父母中度身心障碍,身为独子的父亲要承担所有抚养责任,会给家庭带来不小负担,所以役男才能以家因的名义就近帮忙照顾。我家当初也是类似情况,我爸虽不是独子,但其他兄弟完全拒绝分担抚养的义务,家中经济又不好,那时候生活真的是满困顿的
作者: micrub9314 (endless love)   2017-12-08 12:59:00
首先 市政府拒绝 你怎么挥都没用 再来 你并不是真的需要这个资格 就算让你家因 你也不会每天去照顾祖母 第三 其他家因都是真的需要照顾家人 跟你不一样
作者: joel1129 (腐腐)   2017-12-09 09:39:00
很多符合资格的家因也不需要照顾家人阿 楼上在凶什么再来家因又不会占名额 只要你是家因就一定有靠近家里的单位你管人家有没有申请家因
作者: power41 (好饿欧)   2017-12-10 16:25:00
楼上的很多在哪?
作者: micrub9314 (endless love)   2017-12-11 08:53:00
楼楼上的意思是家因的审核太松了是吗 我为代为告知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