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前辈好,
小弟是83后,现在大四,没意外的话7月拿到毕业证书
这次有申请106第二次专长替代役,用学士学位申请到高检署
因为我的中签序号是个位数,依照预判表应该是7/17的179T
但因为8月中要考证照国考,所以想延到至少181T后进去
昨天中午有打去公所询问,承办人表示如果学校愿意开缓征,
可以拿缓征正名去退兵单,等拿到毕业证书再去区公所办理缓征消灭
但我们学校注册组认为我今年就能毕业,所以不能开缓征证明
昨晚爬文后发现可以用报考志愿役的方式延征
目前会报名第6梯次,延征到考试日8/26
以下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学长前辈
1.报名完成后,是否等收到兵单再拿报名证明去区公所退兵单?
2.这次的专长替代役几乎每个役别都招不足额,请问名额会留用给后面的一般替代役吗?
因为我知道如果不是在原表定梯次进去,就不保证会被发到申请的役别,
但还是希望能留在司法行政役,因此不知道是否有学长前辈知道役政署的作业惯例?
另外还是要去公所补验学历吗?(还是如果被转成一般替代役就不用了)
因为公所和役政署都不太愿意回答这种延征的状况,而83后今年又是第一次
因此希望有比较了解以往作业惯例的学长前辈能协助解答,
我也会在上班日再致电询问,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