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事件原因是下星期我们学校要举办路跑。原则上所有学生都要参加,特教班的学生
也会在特教老师评估可行的情况下用行走的方式进行较短的路程。
而这次的问题产生在一个特殊的同学身上,为什么特殊呢,因为照各种症状看来,该位同
学是有躁郁症且先天智能缺陷。但其家长不接受小孩有问题的事实,所以拒绝带孩子去看
医生、也拒绝将孩子编入特教班。(这是我听说的,但是他的确有明显躁动症状,听说前
几年还有攻击倾向,这两学期才好一点)
问题就在,因为他编在一般班,且无严重肢体障碍,所以校长觉得他应该要跟一般班男生
一样跑全程。(但是他其实有明显的手脚不协调,我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是特教老师
评估过后,反对这位学生参加,校长就放话说:你们不陪他跑,那我自己来陪
。
我们校长在各处交游广阔,所以最后还是听从校长的方案。但是经由体育组的
老师评估,校长的体力应该是撑不完全程,所以最后变成我要陪那位学生跑。问题就在,
我并不是特教专业的替代役,就算我是,特教老师也已经建议不要让他跑,那我是不是应
该把这视作不合理勤务?
但是这好像跟一般的不当利用又不太一样,如果要反映的话应该要怎么办比较好呢?
文长抱歉,希望能有个解答Q Q
想到要陪跑特殊生我就很抖,出什么状况我完全不会处理啊!Q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