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今年刚抽到一般替代役
因为家母有癌症 所以有重大伤病证明(效期未过)
今天拿重大伤病卡纸本去公所要申请家因替代役的时候
公所的阿姨说 必须要检附医生的证明(证明是第几期)才能申请
回家后觉得很奇怪
我上网还有打去内政部问
都是说家因只要有重大伤病证明即可
除非是申请补充兵才需要考虑是第几期
请问有申请过的大家
那这样我该怎么和公所说?
难道就因为这样我就不能申请了吗QQ
Ps 家母现在出国了......
作者:
RASSIS (省钱存钱节食减重)
2016-10-24 12:21:00再去公所请承办人员直接打去市府兵役课确认需要什么
因为没有证明第几期,会被县市政府打回票说役男可能可以补充兵,要确定没有补充兵资格
刚刚打给公所 他们还是坚持家因也需要第几期的证明后来打去市府问 才确定家因只需要有重大伤病卡就能申请!
作者:
RASSIS (省钱存钱节食减重)
2016-10-24 14:32:00遇到这种问题还是直接叫公所去问市府最快 囧 经验谈....
作者:
che122333 (che122333)
2016-10-24 15:10:00要有诊断书写几期,之前申请我也遇到相同状况,他只是要确定你是家因还是补充兵。就算家人出国只要有她的健保卡也可以去申请诊断书(不过可能健保卡也带出国了…)
作者:
RASSIS (省钱存钱节食减重)
2016-10-24 17:09:00有办法补充兵的话不申请看看吗 12天和1年天差地远耶QQ
承办人换来换去的 不熟就被你遇到了我之前单位承办人也是商调转来的 废废的
作者:
RASSIS (省钱存钱节食减重)
2016-10-25 14:34:00有时候是承办人没遇过的案例他就先照他想的回答 囧之前想要跑家因流程但是不想延后入伍 公所也是说不行后来麻烦他打去市府兵役课他才知道可以这样跑....公所后来叫我入伍前那个礼拜一再去办然后是役征当天家因过了的公文到役征当天公文没到当然要照样去选役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