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求版上各位优质役男帮解

楼主: youngmans (youngman)   2016-09-27 22:31:02
http://i.imgur.com/5pxb15R.jpg
事情是这样的
小弟我刚好放假三天
本来应该是今天晚上(27号)要回机构
但由于台风关系 不用回去
然后明天(28号) 可以晚一点回去
看我要休几小 从我服勤时赚的时数扣
但我刚刚看到法规写的
所在的处所宣布放假 可给与事假 不用补勤
是指 我现在人在新北市 然后北北宣布放假
我这算 返回处所 有交通中断 或天然灾害 有安全顾虑 给与事假不得补勤 这一条吗~
因为我怕机构的人
拿我加班的时数来抵明天的假
所以想问问 我这样算事假
不用被坑加班的时数吧@@?
作者: poorcookie (穷饼干)   2016-09-27 22:33:00
算阿= =
作者: willie6501 ((OωO)~)   2016-09-27 23:04:00
你都拉出函释了,干脆直接印下来给管理人看
作者: x94fujo6   2016-09-27 23:58:00
管理人不屌你直接找役政署 你自己不想争取没人能帮你
作者: ccekw807 (奶子林)   2016-09-29 01:09:00
楼上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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