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小弟预计今年6月大学毕业后准备服兵役 (79年次)
大学有重考过 重考那年有抽兵种 到兵单来时才办缓征 后入学至今
今年毕业后 预计会收到兵单
但在看过替代役相关规定后 想申请家因替代役
先简介小弟的家庭状况
1. 家中户籍有四人 父、母、二姐、我
2. 父、母均满60岁以上
3. 有两个姊姊 均已结婚
其中大姊的户籍已迁出
二姊上个月结婚 且二姊有重大伤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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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找到 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
看了之后自己的解读是符合第11条第一项之规定(节录)
因家庭因素申请服替代役,指役男之家庭状况合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役男家属均属六十岁以上、未满十八岁、患有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
以及第13条对家属的相关规定(节录)
役男之家属有下列情形者,免予列计:
三、兄弟入赘或姊妹出嫁而未同居共营生活。
小弟自己的解读是有符合规定
但对有些部份不太清楚 想请先进指点
Q1: 第13条规定所认定的依据
是二姊需要迁出户籍 或是只需证明二姊已结婚(不需迁出户籍)即可
Q2: 若需要迁出户籍 是否一迁出就立即符合第13条规定
若不符合 二姊的部份可能就考虑以重大伤病证明申请
Q3: 毕业证书预计7月中才能领到
是否一定要具备毕业证书才可办理申请流程
以上三个问题还请学长们解答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