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朋友他弟弟的户籍地设在金门,
因为他"个人因素",所以想申请专业替代役回户籍地金门服役。
最近在跟我朋友说,他回金门服替代役时,
因为假日不能住服勤单位,所以必须要租房子。
然后,他要回金门才能申请专业替代役。
想请问的问题是:
1.要户籍地申请是否正确?还是可以邮寄相关资料委托认识的人代办?
2.在外岛,假日不能住服勤单位吗?
我朋友是觉得它弟弟散散的,常常搞不清楚状况,
加上因为我当过替代役,所以询问我,
不过因为我是63T的替代役,离现在已经有点久远了,
加上他又是离岛跟专业申请跟我当初的状况不太相同,
所以来版上询问一下,麻烦各位版友帮忙解答一下。
先谢谢各位了(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