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朋友无发文权限
:二、家因替代役申请条件
:列出几个常见的,且几乎可以确定申请的条件。
:2.父母皆60岁以上,兄弟姊妹亦18岁以下
(出嫁之姐妹,不计入家属)← <决不计入>,请不要被承办人员呼拢
:3.家属(父母兄弟姐妹任一人)拥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
↑就算照顾人口数再多,只要任一人拥有中度身心障碍,就是家因替代役
:4.家属(祖父、祖母)拥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且无其他扶养义务人
(EX:父亲是祖父母唯一的"儿子",且姑妈均出嫁)
扶养义务人是你朋友爸爸,这样应该无法役男家属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碍者,除役男及有照顾能力之家属1人外,无其他家属看同户籍内有没有其他有照顾能力的家属
同户籍内只有爸爸妈妈祖母,姑姑均出嫁,朋友无兄弟姐妹
爸爸妈妈祖母->这样就3人了希望不大,但可以去公所问看看
作者:
iceskyV (Sakanaction)
2016-03-16 16:44:00虽然感觉回答挺不礼貌的但说轮不到你照顾还蛮简洁有力的 的确如此
作者:
FSGuitar (fingerstyle)
2016-03-16 22:55:00确实是如此
作者:
f124 (....)
2016-03-17 14:10:00没有
作者:
ntuooo (cwcho)
2016-03-18 11:07:00除役男及有能力照顾家属1人外无其他家属若有妈妈这就不行若妈妈无法照顾也要提出证明喔役政署都这样讲了
作者:
FSGuitar (fingerstyle)
2016-03-20 15:08:00上班不算是理由 否则很多人都可以符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