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替代役优先分发问题

楼主: mistborn82 (mistborn82)   2016-02-26 15:16:33
想请问 我在"一般替代役役男优先分发及特殊困难请调原则"上
看到:(四) 役男与同户籍之兄弟姊妹二人以上同时服役,各人之
剩余役期在四个月以上,且均未于户籍地服役。
符合这个原因可以优先分发
而我哥哥是志愿役军人 也在外地 剩余服役时间>4个月
那这样符合资格吗??
我有打电话给兵役科问过 他们说不太清楚 从字面了解要有"2个以上"....
只有一个哥哥不够!?
兵役科说他们只能从字面了解!? 实际未知.....
想请问一下 这个正解到底如何呢? 谢谢
如果是可以的 需要哪些资料证明呢?
作者: jony10040141 (jony)   2016-02-26 15:19:00
一个就符合了两个是包含你自己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南)   2016-02-26 15:21:00
2个以上就是包含两个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2-26 15:25:00
加你2个
作者: openlion (open狮)   2016-02-26 16:47:00
加你自己 爽哦 请调回家乡
作者: Linus4season (四季春)   2016-02-26 17:20:00
回家乡啦
作者: bomnker (榜)   2016-02-26 21:42:00
绝对可以
作者: g794136 (台湾鲍鱼哥)   2016-02-27 01:20:00
"与"
作者: w50502 (岚~*)   2016-02-27 09:20:00
绝对可以 我是过来人
作者: gmoonyh (Moony)   2016-02-27 12:23:00
就用吧
作者: huangyang   2016-03-04 13:45:00
能回家乡就回去吧,离家近才是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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