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想请问申请家因问题

楼主: sam09220 (Sam)   2016-02-15 04:06:44
目前已经在桃园市政府内服役,是体位因素替代役。
最近申请到爸爸的重大伤病卡及中度残障手册,依规定是可以申请家庭因素返家住宿。
但我的户籍地离服勤处所骑车或开车都是一小时内可以到,google地图上是25-30公里。
那么我可以申请家因返家住宿但是不要换服勤单位服勤处所吗?因为距离其实不是很远开
车骑车一小时内也都能抵达,而且单位服勤久了也习惯不想换了,请问有办法像这样申请
家因但不换单位吗?
还是我要问户籍地区公所还是我的役男承办人还是谁呢?
作者: a5353664 (魚孔雀)   2016-02-15 09:04:00
家因的服勤单位好像会统一吧,问你的承办人员即可
作者: omg456789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2016-02-15 13:35:00
你这个不是真正的家因 只是在专训时候 符合友到家因的条件吧???希望我没搞错
作者: gmoonyh (Moony)   2016-02-15 14:48:00
可以,如果中途转家因,单位所在地有符合规定,可以不用换单位,就变成可以回家睡觉送件要去区公所,建议先打电话跟公所说要申请家因
作者: ntuooo (cwcho)   2016-03-11 15:03:00
可不换单位住家里喔要问目前照顾你的承办可以另外看是否符合提前退役通常在户籍公所申请报市府与役政署要一个月喔.若符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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