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申请家因替代役

楼主: m0043110 (alexxxxx)   2015-05-26 15:23:02
有些问题需要大家帮我解答
我 本月毕业
爸妈都60岁以上,有个哥哥已经结婚已经自己成ㄧ户。
上个月已经跟公所询问,他说符合资格。只需等我拿到毕业证书,今天拿到毕业证书后,马上到公所办理,公所给我回应是,家中还有哥哥,不符资格。
Ps:爸爸户籍自成一户
哥哥因为结婚也自成一户
目前家里只有我跟妈妈
另外家因替代役第一条
家中父母都满60岁以上、兄弟姊妹18岁以下、患有重大疾病或身心障碍者。
说明一下,公所承办人员说(、)符号的意思是and,跟在ptt上爬文的or不同,这点提供大家讨论,因为我已经有跟他说明,但他还是坚持。
最后我目前状况就是
等明天自己打电话去市府承办人员那问
(因为他今天休假)
以上大概这样
希望有大大帮我解惑
作者: ReDmango (爱战暱称的哪个白痴)   2015-05-26 15:37:00
你哥是同址分户吗?有在你19岁后跟你同一户籍吗?
楼主: m0043110 (alexxxxx)   2015-05-26 15:38:00
楼上大大,哥哥跟我不同地址,今年结婚迁出的
作者: ReDmango (爱战暱称的哪个白痴)   2015-05-26 15:44:00
那第三条的家属认定,你哥的确是你家属(除非你今年还没满20)
作者: dickson11 (冲啊)   2015-05-26 15:48:00
你哥必须是入赘才符合,姊妹则只要结婚即不列入家属第一条是役男家属均属六十岁以上
作者: unicake (unicake)   2015-05-26 15:54:00
我觉得不行耶 你哥还是你家属阿
作者: dickson11 (冲啊)   2015-05-26 15:55:00
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 第11-13条
作者: pili7755   2015-05-26 16:13:00
顿号本身没有含义,只是停顿及连接的符号,其意义是要看前后文义来决定的
作者: xtwkurenai (叉台湾)   2015-05-26 16:15:00
直接问役政署阿
作者: catsimon (说书人猫西门)   2015-05-26 16:16:00
家中还有其他平辈男性就无法吧,有抚养义务
作者: realfade (Re)   2015-05-26 16:18:00
我是两个姊妹嫁出去不算家属爸妈满60 等著9月转家因
楼主: m0043110 (alexxxxx)   2015-05-26 16:21:00
感谢大家热情回复喔,明天电话询问,回在告知大家,无法
作者: pili7755   2015-05-26 16:24:00
从法条之间的比较解释来看,11条一项的顿号是and
作者: xtwkurenai (叉台湾)   2015-05-26 16:36:00
为什么我查役政署的法条是写65岁http://www.nca.gov.tw/web/page.php?p=P0403
作者: dickson11 (冲啊)   2015-05-26 16:38:00
楼上,那是旧的
作者: pili7755   2015-05-26 16:39:00
那旧的
作者: dickson11 (冲啊)   2015-05-26 16:40:00
原PO去问问吧,不过一定会卡在你哥仍然是你家属且未符何条件而拒绝不过可以去反映姊妹结婚可不列入家属,兄弟却要入赘才不列入家属有违反性别平等的疑虑XD
作者: ppgg486 (你会爱死我)   2015-05-26 21:10:00
我当初去公所办有特别问【、】是【或】的意思,但原PO还有一个哥哥需列入家属计算,所以不符合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这一项的用意在于避免家中唯一的支助、人力去当兵而使家庭陷入困顿。所以顿号(、)是或不是且的意思。因若是"且"就会变成家属除役男外都是重大伤病或身心障碍(需人照顾)但却因年龄不属于18以下60以上,而使唯一的支助需要去当兵,这就失去了这条法令当初的用意了,故 顿号(、) = 或
作者: a29577733 (丛林小帅哥)   2015-05-27 09:08:00
我更惨,爸妈都65 结果姐姐突然离婚还带一个小孩来投靠爸妈,结果竟然原则上是算家属莫名其妙从12天变成一般役 xxx的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把她不算家属了
作者: ms0472677 (鲁蛇大队队长)   2015-05-27 12:48:00
跟顿号没有关系喔 是因为是哥哥 兄弟要入赘才不算 姐妹是只要出嫁户籍迁出就不算家属 所以可能无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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