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小弟在彰化某保育院服役,前天晚上在下班"备勤时间"时
接到机构电话,要我们出去帮忙搬院生的床
(机构属性关系,有时会需要我们在备勤时间出去协助勤务)
然后在过程中不慎被掉落的床板砸伤我的脚趾
导致左脚趾大拇指指甲几乎脱落,甲床受伤
送往某基督教医院急诊后剪除指甲包扎
经诊断要完全康复最少一个月
在这样的情况下询问机构院方人员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
院方的答复是"没有到伤残等级",因此医疗费用要我全额自行吸收
P.S.院方对于这些问题每次都丢给人资要他们去问县政府
"但我上役政署网站查询,因公受伤是可以申请补助的"
想请问板上各位,在备勤时间支援机构勤务而受伤的后续医疗费用
包含挂号费、部分负担、诊察费等等,是否有哪些补助是可以申请的?
作者: xtwkurenai (叉台湾) 2015-05-22 13:22:00
打电话问役政署?
替代役本身就有补助了,看病只要附挂号费除了自费全免,还有你的伤不到请领标准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5-05-22 13:32:00因公受伤有补助是要达到一定标准有的好吗.......
谢谢楼上回答,大概了解了,主要是厘清一些事情四楼其实结尾不用讲这样...我不是缺钱才来问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5-05-22 14:32:00你从哪里觉得我是指你缺钱= = 我确实听过因公受伤但是不到规定的标准所以没有办法领到所谓伤残抚卹金的 至于其他补助就是如其他楼说的只让你看病出挂号费而已
记得另外出钱印医师证明 请假好用 只是不知道单位会给你返家休养或者是宿舍备勤就是了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5-05-22 14:45:00如果一个月应该会给返家 前一阵子版上有人问过病假该在哪备勤 当时似乎有人说是看时间长短跟管理人
像一个月的这种通常不会直接给一个月 会拆开给至于备勤或返家真的就是看你跟管理人的交情了
作者: niufamily4 (来吃草吧) 2015-05-22 21:57:00
似乎可以请领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