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学长好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
我和同事替代役原本只负责A工作
但是由于相关部门中的正职同事背部受伤
所以我和同事替代役被要求支援帮忙那位同事的工作
这部分我都觉得偶尔帮忙还可以
大家都是互相帮助
目前已经帮忙了一个礼拜过去了
但是被长官通知说 要一直轮流去帮忙到4月
一直帮到4月...
期间就让那位正职同事指挥我们去做他的份内工作...
想起来有点赌烂
真的这么不舒服就请长假阿...
坐在那边让我们替代役帮忙工作就能爽领四万多
这种长期"帮忙"真的没问题吗?
(想到如果4月过去了他还继续痛 那要继续做到多久? 做到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