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最近学弟过得不是很好,想帮他问几个住宿和通勤方面的问题。
学弟住宿的地点为废弃学校,距离上班地点有3.5公里,该处无公共汽车,学弟亦无交通
工具(汽机车脚踏车皆无),请问这样是否能申诉或贴补交通费?还是说只能默默地用走
的上下班及放假走路去车站回家(放假就要先从学校走回宿舍3.5公里+宿舍到最近车站
2.4公里,将近6公里),当兵当到早晚要运动3000也是满健康的(误)...服勤县市是苗栗
,希望有当地服勤学长们能帮忙解答。
另外规章有规定住宿的基本配备,如果有缺少是否都可以申请?目前缺少洗衣机和对
外通联设备。如果主任不想弄,这点是否能上诉(因为有前例了,主任很不想花那个钱)
,目前学弟还是手洗衣服的样子,想让住宿设备完善一点。
感谢大家花时间看这篇菜味测漏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