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大家
我今年六月在长庚进行椎间盘手术
后来九月带诊断证明书去市公所申请体位重判
结果两个礼拜后寄了一张单子来 然后核定情形是
ˇ同意办理体格复检(复检日期地点排定后由市公所通知)
单子上面写的病名是 椎间盘突出症
我以为大家讲手术后就是免疫
指的是如果我附上手术证明就可以直接改判
不用再进行肌电图检查的折磨..
结果现在寄单子来说要再进行复检
想请问这是正常程序吗?
(先来这边问问大家的经历 如果大家都要再复检那我就不用再去市公所问
如果大家直接改判体位 那我可能就要去问问看市公所了)
前面爬文有看到一篇 不过看起来没有后续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