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家因替代役 申请问题

楼主: AwesomeDay (Mr.Awesome)   2014-09-22 23:40:19
※ 引述《cieprim (推手)》之铭言:
: 以下是帮公所服役的朋友分享
: 凡家庭状况合于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检具户籍资料、身心障碍手册等相关资料向户籍
: 地乡(镇、市、区)公所申请服替代役。
: 一、役男家属均属六十岁以上、未满十八岁、患有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
: 二、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怀孕六个月以上。
: 三、役男家属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碍。
: 四、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伤病,或家属二人以上患有轻度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
: 五、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间,因死亡或伤残,有抚卹事实。
: 上述役男家属范围及年龄之计算,以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第十一条至十四条规定为准。
: 前条所称家属,指下列役男亲属:
: 一、父母、子女及配偶。
: 二、兄弟姊妹。
: 三、自役男提出申请前二年起迄申请时,设于同一户籍或同址分户且同居
: 共营生活之其他三亲等内之血亲或姻亲。
: 役男之家属有下列情形者,免予列计:
: 一、因案羁押、判处徒刑在执行中,或正接受感化教育。
: 二、失踪经警政机关受理有案逾六个月或遭遇特别灾难失踪经证明者。
: 三、兄弟入赘或姊妹出嫁而未同居共营生活。
: 四、已被社会福利机构公费收容养护,或有其他扶养义务人。
: 五、正在政府立案之学校修习硕士以下学位者,其就读最高年龄,硕士学
: 位未满三十岁,学士或副学士学位未满二十八岁,高中(职)未满二十四岁。
: 六、服兵役现役。但以家庭因素服替代役者,不在此限。
: 内政部役政署询问免付费电话:0800-491-022
各位好, 我想请问
家中 母亲 是 轻度身心障碍 及 重大伤病 (卡证:有效期限 103-10-6 )
以及 奶奶 是 重大伤病
因此要根据第四点来申请家因替代役
1. 理论上来说 只要母亲的重大伤病 就可以申请 , 但是考虑到有效期限
因为申请至核定标准约两周时间,怕来不及被退件。
2. 因为申请 家属二人以上轻度身债以及重大伤害 。
奶奶部分比较麻烦,需要调出全户户籍资料 以及奶奶结婚至今的户籍誊本,
来证明照顾义务。
关于 1. 区公所建议我以1来申请,但是考虑到有效期限,我怕会被退件。
想直接以 2来申请,但是区公所很怕麻烦似的一直欲说服我以1来申请。
请问
我是否可以直接 三个资格都附上来避免被退件的问题呢?
还是直接以1来申请就可以, 审定以"申请日为主" ?
(我是有思考过可以再申请补发的问题,但是怕麻烦想直接以一次通过以2来申请)
谢谢
作者: gbaian10 (大木博士)   2014-09-23 00:22:00
重大伤病证明过期了可以再申请吧印象中重大伤病都不太容易医治到好才对
楼主: AwesomeDay (Mr.Awesome)   2014-09-23 00:30:00
就是想说可以再申请但是怕申请还要花时间..医生也要开证明, 然后又要跑一堆流程。又会拖延到当兵时间
作者: Boyggininder   2014-09-23 21:46:00
想请问家中阿嬷有重度障碍 可以用第三条申请吗?
楼主: AwesomeDay (Mr.Awesome)   2014-09-24 00:43:00
楼上,理应是可以。但是要跳出全户资料比较麻烦搜寻本版/ 家因替代役有篇流程SOP很清楚感谢一楼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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