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我是在去年九月开始服役的役男,
之后在服役期间(今年五月)因车祸骨折而进行手术,
目前已申请伤病停役,八月时也已经收到役政署的停役函。
但于上周又收到区公所的体位未定通知书,
去电询问后得知需要一年后进行复检,
而退伍令(停役令?)须等一年后复检体位确定后才会开出,
请问一年后复检体位改变是只影响到以下吗?
ex:判常备役体位→替代役备役 (免回役)
判免役→免役
在此小弟有几个问题:
1.请问我的状况是免予回役没错吧?
(询问役政署承办人跟爬文发现是免回役,
但今天区公所承办人跟我说不一定,要等一年后通知)
2.目前因恢复情况不错,有找到工作,但需附上退伍令或免役令,
请问这种状况是先给公司停役令后一年后再补吗?
或是版友有经验可以申请其他证明之类的呢?
(打给区公所的小姐说他也不知道,叫我自己查)
麻烦有经验的学长以及板友帮忙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