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没有这么坑爹的一堆破事儿

楼主: jestming (jestming)   2014-09-03 22:12:23
2014.09.03 下午 06:26 (电话上面显示的时间与他签的保全单子时间是吻合的!)
照规定时间出去吃饭买东西,学校保全系统发报,接到电话后很客气又礼貌的跟他说:
我现在不在学校,从这里赶回去也要20分钟!
新X保全(台北那端的服务员温和既有礼貌的对我说):那要我们同仁自行检查之后离开,这样可以吗?
我:OK
我回到学校后,它又发报了! 我又接到电话了!天杀的!!!!!!!!!
过了很漫长的一段时间,坑爹的声音! 怒气冲冲的责骂声:你是替代役吗!
听说你不愿意帮我们公司解除重新设定啊!
中间那一段太复杂了! 跳过~
最后才对我说或许是我们同仁那边有可能在对他乱说的!
重点是最后一句道歉也没有!
要是他们公司有电话录音的记录,就可以找出中间谁乱说话了是吗?
接着可以告他们公司吗?
首先是民法债权第一百九十五条 侵害身体健康名誉或自由之非财产损害赔偿(能成立吗?)
接着是刑法二十七章
有录音档->三百十条 可以证明我没有说过这些话!(诽谤罪)
无录音->三百零九条 公然侮辱罪 已经不是电话那端而已,因为电话那端是台北,而现场我这边是在苗栗!
第三百十三条->妨碍信用罪 散布流言或诈术.... (已经从台北那端传到苗栗了!)
第三百十四条->以上为告诉乃论。
总之,以后自己备个录音笔好了!
几乎都是些沟通障碍的人(没说保全你们哦! 你们仅仅只是一两个个案罢了!)
黄专员,你之前说过你会进来看我们打的文章!
那现在不知道我这一篇你有木有看到呀!
好大的 "园区" 啊,希望您不会也进入那圈圈了(虽然照规定这件事请可以提出申诉了)
据申诉范围第二条,上述一般替代役役男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受到不当管教或冤屈不平案件。
不仅仅影响了身体健康还有心理健全发展了!
我也不希望会有退役后再来个爆水果什么的事情!
保全是否尽了各自的义务,这我不知道!
但是他们凭什么指派我们做东做西、跑南闯北、半夜待命,明天再给主任老师们随招随到!
原先打着满腹热忱的我们进到这么样的环境,哪里还会相信社会服务、国民教育能带给我们什么希望!
让我们这群 "你们以为准备当老师" 的这群见到这光景! 未来的希望还能存在吗!
几乎都是不需要我们支援的 富足但不懂的运用的单位!
每个人都把教育界当成了矿坑啊! 有钱好捞! 教育当工作只知道赚钱、挖钱、抢利益!
再待下去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信心去面对这种教育界!
以前认识的教官说过! 教育界是很黑暗的,说的也不错!
咱们校长也是说过这么类似的话儿~ 是有烂疮试除但皆不得而之!(校长当然没说过这么一串的话儿,校长说的是白话文儿)
大学老师比喻 不负责任的政治人物称政客;那我眼前那一伙就是教育客了。
Sorr- 我又跑偏了!
算了,就到这儿呗! 要离线了!
PS 话说其实也不是全部的老师都是这么回事~ 重点是一两个这类人,你要怎么浪小朋友有好的学习环境呢!
全校不是只有校长和几个有热忱的老师以及我们役男(校长说我们是体制外的)就能改变全校的!
真该需要以为能把这些烂疮清除的以及政策!
作者: jamesgtrs (瓜瓜)   2014-09-03 22:18:00
跑全有领钱的,本来就该他们来处理保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4-09-03 22:28:00
可以告啊,八成都不会成立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9-03 22:48:00
拍谢 私人讯息要告这些八成都不会成立另外他们公司就算有录音档也没有义务要拿出来给你
作者: zmoon (skymoon)   2014-09-03 22:49:00
我这边的保全到是没这问题
作者: k01294 (Cogito, ergo sum)   2014-09-03 22:53:00
其实我不懂台北苗栗有差吗?只是电话内容怎么算的上"公然"
作者: knifechen (光着脚丫的孩子)   2014-09-03 22:55:00
保全有领钱的啊…他哪里来好意思叫你做,下次拒绝并说要投诉就好,记得留证据
作者: aspjiawe (羽毛掉光光( ̄▽ ̄#)﹏)   2014-09-03 22:58:00
那些罪都不会成立,小心变诬告,民事成立的机率极低,建议咨询一下律师别冲动
作者: f124 (....)   2014-09-03 23:20:00
装死阿 左耳进右耳出 下次电话记得直接关机
作者: k01294 (Cogito, ergo sum)   2014-09-03 23:29:00
是说,我有挑到错字XD
作者: Shxt (Shxt)   2014-09-04 04:43:00
哪一门不黑暗 不只教育界吧
楼主: jestming (jestming)   2014-09-04 06:47:00
应该已经构成公然了吧! 因为那些内容也已经不是当事者
作者: B0988698088 (废文少女小円♥)   2014-09-04 08:58:00
后面有点离题 然后现在智慧机应该都内建侧录
作者: pclemens (爱心哥三段)   2014-09-04 09:05:00
支那用语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4-09-04 10:38:00
之那用语 还有 你没有义务帮保全什么 直接拒绝 谢谢
作者: jeffpig16   2014-09-04 12:02:00
抱怨文
作者: TimouVeryQ (苗栗小五郎)   2014-09-04 16:01:00
支那用语看了真的会火
作者: fiercehawk (猛鹰)   2014-09-04 17:18:00
什么是坑爹、破事儿?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4-09-04 17:36:00
九成不起诉吧 电话私人沟通 不符合供多数人共见闻真的给你起诉成功 大概也会无罪 而且只会弄到你自己讼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