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bkh4ib (小风)
2014-08-03 01:46:2721841 X4 8/02 jimmy781126 □ [宣布] 请勿再PO心得文 谢谢
迳自以板主名义发表未经板主授权之公告,
比照 闹板文 方式处理,
依据板规四、
四、禁止对板友挑衅及人身攻击或酸替代役之文章及推文
对板友挑衅、攻击、骚扰等或会造成观看者不适之文章及推文
自即日起严格规范,引战文、闹板文经板主认定比照办理
于文章内无故删除他人推文者比照办理,推文无违规不罚
无论初、再犯文章均劣退,每次水桶一个月
推文每次水桶十天。三犯以上均永久水桶!!
依板规 劣退该篇文章+水桶30日
SMSlife板主 bbkh4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