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现在家因替代役的问题

楼主: finily183 (拓)   2014-06-20 23:23:16
我想询问有关于家庭因素替代役的问题
户籍1(北市):
爸爸(65岁以上)(轻度身心障碍)(无业)
妈妈(65岁以上)(无业)
我(役男本人)
户籍2(新北)(已迁出近半年)(有"非共同居住"之事实两年以上):
哥哥(3X岁)(主要经济来源)
大嫂(3X岁)(有工作)
两个小孩(其中一个还在肚子另一个满2岁)
因此,如果哥哥已经迁出家里的户籍到其他县市且没有居住在家里超过两年以上,
家里户籍只剩我跟我妈妈要照顾我父亲,那是否可以申请家庭因素替代役吗?
请有申请经验的各位能帮小弟我分析一下@@
=============我是法规线================
1.役男家属均属六十岁以上、未满十八岁、患有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
2.自役男提出申请前二年起迄申请时,设于同一户籍或同址分户
且同居共营生活之其他三亲等内之血亲或姻亲
=============我是法规线================
作者: ji3g4m0 (王牌)   2014-06-20 23:41:00
你哥还是家属 所以这条你就不符合http://www.nca.gov.tw/web/pg-j-4.asp?id=52117&pg=100请看法规第13条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 才可以"免计"家属你法规也引用错误 第十二条的第二点 兄弟姊妹就是家属你引用的第三点是指其他像外公外婆这种比较特殊情况的
作者: yansc   2014-06-20 23:56:00
想顺便请教楼上,家属免计部分:已被社会福利机构公费收容养护,或有其他扶养义务人。免计家属的情况,如果我奶奶住安养院(有申请部分补助),不知道奶奶一样可以列入家属吗?PS:奶奶是私立的安养院,并非社会福利机构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4-06-21 00:15:00
奶奶有重大伤病?只是安养院 一般老人有时候也会住安养院
作者: ji3g4m0 (王牌)   2014-06-21 09:45:00
你这条件太复杂 可能要打电话问公所或役政署比较准 我没遇过 不过我只能说奶奶要列入家属的条件很严苛
作者: vasya (vasya)   2014-06-21 18:33:00
基于这个,你哥哥有扶养的义务要履行,不过你仍可申请看看!我朋友之前在国军的状况是他是独子,虽有姐姐但已经嫁出去!爸爸超过65岁,妈妈64岁,但爸爸领有糖尿病的证明。后来经过国军认定后,让他提早退役。所以基本上你要去问看看我觉得最好直接问役政署会比较好
作者: wildgoat (wildgoat)   2014-06-21 21:23:00
姊姊跟哥哥还是有差喔
作者: vasya (vasya)   2014-06-22 02:05:00
所以说第一句就说他哥哥还是有扶养的义务要履行啊-.-
楼主: finily183 (拓)   2014-06-22 04:08:00
但我父母已超过65岁以上都无照顾能力,且我大嫂有未共同居住之事实,不过哥哥无法时常回家且还有孩子要照顾,一次要照顾四个人对哥哥负担太大,想就近照顾父母(妈妈也有高血压)担心会有状况发生
作者: vasya (vasya)   2014-06-22 16:59:00
能不能过就得看市府的核准与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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