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请问各位学长一下..
如果法纪教育的服仪检查不合格的话
像是被教官说头发太长或是小帽不见
请问会受到那种惩处 是只有罚勤而已吗
还有 我的服勤单位 人事室只负责我们点名
平常上班有各自的科室主管
有签假单 开荣誉假什么的也是科室主管同意签呈决行才算
这样的话请问如果科室主管同意让妳放假
假单也签好了 结果送去人事室
人事的普通的约聘承办人员 说不让妳放
这样是合乎程序的吗= =?
然后人事的约聘平常会乱管替代役 那如果不理他 他叫你做的事不管他
他不是我的主管也不是我所属科室成员
有办法对我惩处吗 还是一定要经过我的主管同意才行
先谢谢各位学长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