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根本就不需要讲那么多..
不管你释字第490号、生理期、生小孩等等因素
“都不能去合理解释国防部目前所招募的志愿役女兵”
月领6k就一堆理由,月领33k就可以录取人数爆表..
何况很多东西根本就不是义务,也可以被拿来跟义务相提并论.
当然你另外一个公平的方案就是募兵制,但是国家目前
根本就没有实施过募兵制,以后也很难.
为什么??国家用所谓的 假募兵制 来骗你啊!
说已经募兵制囉,但是要四个月,而且还限年次....(暗)
我在怀疑官员是不是一群脑残还是根本不懂国语
而且还一天到晚拿宪法来骗你说这是义务
但其实你只要把兵役法第一条改掉就好.
你只是有义务要去遵守兵役法而已.
募兵制是要像美国、中国、日本那样志愿进去.
就像台女目前的情况一样,连征兵第一步的身家调查都不用.
所以照这骗人逻辑来讲,改天国家也可以说
明天我们不征税囉,但是要课的营业税、所得税还是要...
根本就是前后矛盾的说词.
最后,其实要女性服替代役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一,全台50%左右的 既得利益者不会支持(全台女性)
第二,连部份的男性也不支持(有些大男人主义、有些搞不清楚状况、思维陈腐...)
就这两点来看,你只能怨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在台湾而且跨下还多块肉
这就是名符其实的 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