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想等两个月后Naka大上任在来搞这个
不过现在看来势必得先微调板规(咦)
我自己比较想修的有两点,然后增加一条规定
首先是板规一
板规一:禁止求档、供档、低调行为,违者予以警告一次。
板规一豁免不罚的的对象有:
1、以影片网站或部落格方式分享“片段”影片
2、分享综艺节目(如歌唱、访谈类)
比较值得争议的点在于
1.“综艺节目”也有版权,分享整集是否该有豁免权?
(我刚刚看到检举要处理的时候才看到综艺节目豁免条款,有点意外)
2.现在有不少官方频道,这样的连结是否可以提供
3.片段是指多片段?
再来是板规七的防治洗文条款
板规七:反制洗文条款
详细说明:
1、使用[感想]类别,内文请满100字以上,不满100字的感想请爱用推文。
内文未满100字的感想文,初犯以“删文”处置,再犯则予以警告一次,
之后的加重处罚以板规0所载条例处置之。
因为“感想”类别需要满100字
因此会有人利用“讨论”这个类别来规避罚则
所以我在想,“讨论”这个类别是否也该满100字,否则视为洗文处理?
最后是目前板规没有的
我不是很喜欢直接动用警告、水桶之类的罚则
所以希望能以s来作为初步的警告,同时推文限期修正,以符合板规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样的处理是否可行?
如果可行的话,这个“限期修正”的“限期”该给多久的时间?
或者大家认为就直接警告+水桶了?
以上希望大家一起讨论
让我们一起让这个讨论空间更完善吧 m(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