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文章
[问题] 财金 vs 法律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53940911.A.08D.html
处置事由
经板友来信检举,该文作者QooQ的分身已被本板永久水桶。
本板水桶公告:#1R3fpVHG (SENIORHIGH)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7684319.A.450.html
帐号部判定:#1SdTt7MK (ID_Multi)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53849799.A.594.html
引用板规
第四章:分身
4-2. 经帐号部判定为同人持有之帐号,帐号之间互为分身,无主从之差别。
4-3. 分身关系成立,皆依原判决之水桶日加上一年水桶,重新设定于同人所有之帐号。
处置措施
依板规停止发言10年。原文已自删。
申诉救济
依本板板规说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关板务处分,请依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与原判板主以站内信或其他站内合法形式(请勿用app私讯系统)进行沟通,
原判板主需于收到信件后72小时判定是否变更或维持原判决。
二、若对该沟通结论不服者,得以群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议讨论,并得视需要进行暂时处分。
若讨论时间需要超过72小时,则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对最后判决仍不服者,得前往组务申诉看板 Uni-LawServ 板发文申诉。
如未依本条规定之程序进行,板主视情节不受理,并加重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