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ojobird8787 水桶1年

楼主: littlebike (小折)   2018-03-30 03:51:40
处置文章
【Magical Index: 资源回收筒】 SENIORHIGH
请注意此处的档案将不定期清除。
编号 | 日 期 | 作 者 | 标 题
> 000304 3/28 jojobird8787 [问题] xuxxin所表达的是普遍高中生的看法吗?
处置事由
经当事人来信提出检举,该文章内有涉及其现实身分资料,
板主群讨论后认为已达板规 3-2-c 处分标准,
又被检举人于本板曾经违反板规经 #1QatSSLh 宣判在案,
本次以再犯罚则进行处分。
引用板规
3-2. 有下列内容者,初犯水桶3个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并得视情况退文
,若将违规部分删除,板主亦得视情节追究责任。
3-2-c. 未经他人同意直接或间接公开个人资料或通信内容。(告诉乃论)
但若由板主先行发现,或由其他板友提出检举,板主得先向看板警察局申请锁文
或其他必要之处理,待当事人提出检举后进行板务惩处。
处置措施
暂停发言1年。
申诉救济
依本板板规说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关板务处分,请依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与原判板主以站内信或其他站内合法形式(请勿用app私讯系统)进行沟通,
原判板主需于收到信件后72小时判定是否变更或维持原判决。
二、若对该沟通结论不服者,得以群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议讨论,并得视需要进行暂时处分。
若讨论时间需要超过72小时,则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对最后判决仍不服者,得前往组务申诉看板 Uni-LawServ 板发文申诉。
如未依本条规定之程序进行,板主视情节不受理,并加重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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