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chulich 水桶90天

楼主: littlebike (小折)   2018-03-13 00:55:28
处置文章
#1QfKG5zO 之推文
嘘 Schulich : 不用指考 只要不读铭传 其他的大学都很好03/12 18:42
→ Schulich : 我认识的人 没听过铭传有哪个好货 ㄏ 03/12 18:42
处置事由
检视文章上下文及该推文内容,有蓄意挑衅族群之意味,
经板主收到板友来信检举,两位板主讨论后认为已达板规 3-2-e 处分标准,
于本公告进行处分。
另经板友来信提醒,查板友 Schulich 与 whitejason05 疑似为同人持有,
且 whitejason05 于本板经 #1Oi5PNO5 , #1OxEJ1PY 公告执行处分,
一并提请组务向帐号部申请多重帐号查询,
若经帐号部判定为同人持有,则本案应以累犯罚则计算,
同时依循板规 4-3 进行改判处分。
引用板规
3-2. 有下列内容者,初犯水桶3个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并得视情况退文
,若将违规部分删除,板主亦得视情节追究责任。
3-2-e. 蓄意引战、挑衅、攻击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处置措施
Schulich 暂停发言90天,原推文删除。
Schulich/whitejason05 提请组务向帐号部申请多重帐号查询。
申诉救济
依本板板规说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关板务处分,请依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与原判板主以站内信或其他站内合法形式(请勿用app私讯系统)进行沟通,
原判板主需于收到信件后72小时判定是否变更或维持原判决。
二、若对该沟通结论不服者,得以群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议讨论,并得视需要进行暂时处分。
若讨论时间需要超过72小时,则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对最后判决仍不服者,得前往组务申诉看板 Uni-LawServ 板发文申诉。
如未依本条规定之程序进行,板主视情节不受理,并加重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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