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高中学生会

楼主: ufotime (戏子阿德)   2016-09-07 01:10:32
安安,我是主要在幕后推动今年六月高级中等教育法(简称高中法)修法的乡民
这次修法重点就是为了让高中学生会及学生能够更有校务参与、自治的权力
首先简单描述这次修法的几个关键点
一、今年十月一日才开始正式施行,这个是跟教育部讨论的结果,让学校能够有时间衔接
(第67条第2项)
二、过去条文里面对学生代表都仅给予校务会议、
或是与毕业条件或学业、奖惩规定相关的会议有参与或参加的权利
但实际执行层面却只有列席,没有提案或投票的权利
所以这次明确订成出席或包含在会议组成里面(等于出席)
甚至增加与生活辅导相关的规定增修的会议也有要学生代表出席
(第25条第2项、第55条)
三、增加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及学生奖惩委员会有学生代表出席之规定
并增加申诉评议的细节,过去虽然有这两个委员会,但操作上都蛮黑箱的
尤其是申诉制度,所以这次也增加学代出席的权利
(第52、54条)
四、这是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我要继续努力的部分
这次增加了“学生为前项学生会当然会员。”
其实他只是我在高中学生自治修法上的第一步,表面上只是照抄大学法
但除了要让学生会更有民意基础(不管你有没有缴会费、参与学生会,你都是会员)
(高中法第53条)
接下来(不知要几年,但我会尽力而为),就是两个方向,一是会费收取,二是高中课纲
1.先讲前者,这次不敢完全比照大学法把会费条文列入就是担心阻力太大
还有台湾大部分高中的学生会基础还不够,
如果直接纳入“学校应依学生会请求代收会费”或是强制收取会费等条文
不只是教育部,学校、家长团体应该都会反弹,这边我不多讲,
可以去查一下大学施行细则第26条的由来(大学学生会会费代收不得列为注册之必要程序)
,当时就是家长团体的压力,反而使大学学生会会费一事被细则绑死
过一阵子,高中学生会有一定基础时,高中法有关会费部分的修正一定会再被提出
2.再来是高中课纲,也是我接下来可以直接处理的事情,
我现在身分也是高中以下学校课纲审议会委员
目前高中(包含技术型,就是传统说的高职)课纲仅有“团体活动”时间
每周2~3节,其中包含“学生自治活动”
没错!学生自治被当成活动,自然现在大部分高中学生会就像大一点的活动社团一样阿XD
,所以在高中法强制高中学生变为学生会会员后,我会在课纲审议会里面主张,
依国家法律的指导(课程纲要依中央法规标准法是属于行政命令,应受上级法律指导)
全国任何一位高中在学学生都有义务接受增进学习效果及提升自治能力的学生自治教育
(高中法第53条),因此新增“学生自治”时间,每周1节
团体活动减为每周1~2节,“学生自治”由学生会自主运用
学校以辅导方式协助,可由学生会决定调为跨周两节等弹性时间
这部分我知道很多人会怀疑,给学生会这样的时间能干嘛
但是学生会本来要做的事情就不只是办活动
在各个可出席的会议开会前,要汇整学生意见的时间,选举也需要时间,讲完又是一篇文
更重要的是,如果课纲里面有学生自治单独项目,台湾的教育学界才会重视
并将学生自治组织与社团在高中做出分野
高中学生自治才不会是一摊死水,永远活在上古社会。
怕写太多没人看,有兴趣知道更多事情的人可以站内信或推文,有空可以来分享一下当初
教育部多想用高中法细则来明订校务会议通通都是列席的八卦XD 幸好当初有挡下来
另外如果有想知道怎么解决学校跟学生会的矛盾或是学生自治相关问题
都可以私信来问,有需要帮忙代写申诉书也OK啦!
作者: rabbit647238 (大雨大雨一直下)   2016-09-07 08:30:00
推个
作者: karta1103084 (Sky)   2016-09-08 22:29:00
那什么都没有的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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