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社会科

楼主: oSCo (SC)   2016-01-23 11:10:26
※ 引述《TKoCTs (孤独一人)》之铭言:
: 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 一 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 二 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 亲,辈分相同

: ,不在此限。
: 三 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
: 前项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姻亲关系消灭后,亦适用之。
: 第一项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因收养而成立之直系亲属间,在收养关系终

: 后,亦适用之
: 所以.....
推文有人说到了,不过很多人看不懂
帮忙解释一下
第三项后面,辈分不相同者这句是关键
你跟大嫂辈分相同,所以可以娶
另外这个条文对于姻亲限制很白烂
直系姻亲关系消灭后一样适用
代表你爸娶了你女友,离婚后你不能再娶你爸这前妻
这当然跟社会风俗有关,毕竟她曾经是你父亲的太太
与有没有成为继母都没关系
直言之,父亲离婚后,父子同时爱上同一个女孩要先抢先赢(性别颠倒一样)
至于回到旁系姻亲五亲等内这点,离婚后姻亲关系就消灭,所以你娶婶婶这种算你行!只
要她跟你叔叔离婚
你哥跟大嫂离婚你一样可以娶!
但是当发生配偶死亡这种,就可能会适用到上述第三项!
死亡后姻亲关系到底有没有消灭有两派说法,先生早死,媳妇跟公婆之间到底仍有亲属关
系?
对于传统家庭的保障来说,当然仍有亲属关系,并非因为离婚的因素而消灭
反过来说,却有可能会影响到那名未亡人的下一段婚姻的可能性
要等到再婚了,才会和公婆之间关系消灭,好与坏见仁见智,可以试试参考他国法律,死
亡后关系是否仍保有
所以因为我国采取仍保有的说法
因此你婶婶因为是你旁系五等姻亲,且辈分不相同,故受到限制,我国又有重婚限制
当你叔叔跟婶婶离婚,你可以直接娶
当你叔叔先走,不能娶婶婶
当你叔叔先走,婶婶跟别人再婚(亲属中止),后又离婚后你又可以再娶了
只要不是直系姻亲都会符合上面三种途径
作者: kartd0103399 (小羊)   2016-01-23 11:20:00
你结婚系??
作者: lolo73962638 (吴强森)   2016-01-23 12:11:00
建议把公民所有案件拍成电影 大家就记起来了这题就用楼上的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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