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文权限提升公投,
经选举后,
最后结果为登入次数300次以上,退文次数1次。
但是登入次数300次以上几乎必须要申请帐号满一年,
对于本版的主要族群
作者:
flower42 (肥宅å°èŠ±)
2014-08-02 22:19:00你是谁0.0我是觉得乱世用重典-闹版直接永久水桶
作者:
truett (Jike)
2014-08-02 22:22:00传说中的另一个板主
作者:
opball (谢谢你,兄弟)
2014-08-02 23:09:00安安初次见面
作者:
chiruru (chiruru)
2014-08-02 23:10:00嗯...窒碍难行
作者:
hlvj (琪琪方)
2014-08-02 23:15:00窒碍难行......可以交回高中版立法院复决吗?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2014-08-02 23:16:00原来你会发文喔
如果高中版将那些高中生屏除在外 那确实可以废版了高中版的命运应该是交给高中生 而非我们研究生 大学生来决定
作者:
opball (谢谢你,兄弟)
2014-08-02 23:35:00先找找46票里面有没有乱版的
作者:
john2557 (Wanger)
2014-08-02 23:44:00那投票的意义在哪?参考用?
要乱板的投300干嘛 又不是白痴 分身难养诶...
作者:
ra21844 (YDW)
2014-08-03 00:13:00英明
作者:
Regrett (那些人)
2014-08-03 00:14:00英明
作者:
qqq2388 (吼吼鲸)
2014-08-03 00:14:00赞
作者:
hsnuoscar (Oscarchen)
2014-08-03 00:25:00我是觉得发文门槛这种东西一开始就不该付诸公投,既然投了版主又擅自不采纳投票结果,只好给嘘
作者: richard2817 (迪克) 2014-08-03 00:45:00
搞不好有些人自己乱不了版就让其他人也发不了文要乱版又不是只能用发废文这种方式
作者:
candog (FireBolt)
2014-08-03 01:01:00你谁啊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3 01:41:00都被罢免了还具有公信力?
作者:
xvideos (xvideos)
2014-08-03 03:15:00跟国民党一个样 不尊重投票
作者:
jay86319 (Esta es la vida)
2014-08-03 04:39:00哇赛我还真是第一次看到你
作者:
stoneer (KNPS)
2014-08-03 05:42:00你是谁啦,个人决定什么?投爽的唷一开始就不要投啊,投了又不遵守,投爽的唷
作者:
laiyihwa (萌蒂卡萝摸你)
2014-08-03 06:14:00唉...首先说明一下,此投票有设定投票者上站次数100以上再来,当时也有人建议提高发文门槛,而我也提供各种层级的选项供各位参考,谁知道最后最多人选最严格的标准......当时不断有人乱版,我被迫出来做出决策,投票结果如此,然后又不先跟我讨论就直接推翻投票,那我当初干脆啥也别做给各位选择(而非0与1的游戏),且又过滤投票者,这样也不行请告诉我怎样才行?
作者:
jay66lin (KingWas)
2014-08-03 07:56:00我也想投,可是不知道在哪里投...然后莫名其妙就投完了
作者: redjade123 (dddf) 2014-08-03 10:46:00
乡村网军真难伺候! 茶来伸手 饭来张口的 我来当版主保证天下太平!! 前几篇有我的政见 欢迎大家参考~
作者:
s91156 (CCU)
2014-08-03 11:07:00纯嘘楼上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4-08-03 11:27:00投了可以不遵守喔 自己要开放选项的
投了当然可以不遵守 就像立法院的委员也是多数民意选出的 马英九有是以多数决选出的总统 但当他们的决定有违宪时 大法官还是能宣告违宪 人民也能行使公民不服从 多数决作出的决定不一定就是对的而此次的投票很多应该都是由大学生 研究生甚至社会人士仗着多数投的 已侵害到高中生在这版的权利 应该要当作这多数的决定是无效的 更何况这版叫高中版若高中生无法发言那有意义吗 我支持版主决定 不过版主还是得为当初举行这个投票的决定负起责任补充一下 可能会有人反驳我本案例比较不像之前服贸立法院要用多数决硬闯关而是像全民公投 但别忘了全民公投是有限制的不是每件事都能拿来表决
作者:
sun3747 (sun3747)
2014-08-03 19:12:00自打嘴巴?
作者:
biup2 (biup2)
2014-08-03 21:12:00所以投这干嘛的???
l板主都请辞了 你不用恋栈了啦 都投了又反悔 玩哪招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3 22:00:00Kobe 提供资源的也可能多是投票者 你论调要成立先去搞验票若说抹煞高中生的权利 却只有25%认为该恢复原状 结果可真妙个人认为本篇不具效力(版主早被罢免成功) L版主应执行结果要吵等下个版主再来 要说改300就不来 那公民力量已经失灵就好向你拿学运为例 却用学运自打嘴巴 这可不是偷渡投票咧阿不过 l大也不是版主了 说了也白搭
作者:
gcfs1597 (啊呀揑\(・ω・)/)
2014-08-03 23:58:00那你是办公投办爽的?
作者:
kosoj6 (不是宅男)
2014-08-04 09:56:00这次版主群真的很难做 无可厚非 不过这做法不明主也是真的
note35我举学运为例并不会自打嘴巴 立法院当时即使不偷渡 按照人数表决依执政党的人数优势仍然会过关这个例子只是要说明多数决不是万能它有弊端之处至于大大认为提供资源的也可能多是投票者 我同意但别忘了一件事 没有高中生的参与你提供再多资源也是白搭
参与又不一定要发言 又不像其他论坛要回复才能够拿资源参与人数=\=可发文人数 又不是说未达300次连看板都进不去
参与确实不一定要发言 但是无法发言就少了交流无法交流最后就是研究生 大学生及社会人士在唱独脚戏而且也没办法真正了解现在的高中生需求并帮助他们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02:00嘘现任版主持续装死 立法院是代议制 这边并不是 不能类比你所有立论假设都是投票者高中生是少数 事实是你无法确定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04:00在一个根本没有办法证明假设的基础上叙述 毫无讨论意义
note35大 我前面也讲过即使是全民公投也有限定有些是不能进行表决的事实上 用脑袋想高中生也很难成多数 有几个高中生有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06:00这投票完全公开 投票参与人没有限制 试问没验票怎有黑箱说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07:00用结果论来臆测投票人意向 并不符合科学论证
note35大 我何时提过黑箱说 你在哪里看到有的东西是常识 OK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09:00别挑我语病 不该用服贸代议 来类比这结果是非高中生代议你根本没搞清楚状况 结果摆在眼前 一个失格的版主独裁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10:00我不讨论投票结果 因为这结果就是结果 一个公平投票的产出服贸问题不是多数决 而是代议制受到党意失灵高中版没有什么党意 人人一票 何谓不一定是对的之说法?
服贸问题即使采全国性投票 反服贸也未必赢 40岁以上的很多对学运并不友善 大大太看得起台湾选民智慧了如果note35认为凡事用投票都可解决 那大法官也可废了大法官基本上就是在做抗多数决的事我举个例子 您就会了解投票不是万能 例如说公投核废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16:00把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认为是真理加诸他人 这种思维才是独裁
料放兰屿好不好 这种是牺牲特定少数人的权利就不能公
所以你想怎样 重投吗 结果一样你怎么办? 合你意的结果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17:00投票非万能 所以才有"正义" 然而不是失格版主一篇文能决定
投 否则对大多数人而言 事不关己又不是放我家 用公投
作者:
note35 (kir)
2014-08-04 20:18:00事实上 服贸 不管是马 还是陈林 都是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前面有提过我支持版主否决 但版主得负起责任扛过失服贸的问题于法上已经错得离谱 没有什么好争议的只是版主目前没有任何表示
作者: Thor12100 (高大身高175THOR) 2014-08-06 1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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