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学籍(重考 报到)

楼主: yungye   2014-07-28 01:01:28
※ 引述《newlook3526 (随意傻)》之铭言:
: ※ 引述《lynx (tablo)》之铭言:
: : 我是今年大一升大二生
: : 有考转学考 也有重考指考
: : 而如今 转学考有上!
: : 指考也有分发到学校
: : 想知道
: : 是不是要做些什么来取消 指考 所得到的学籍?
   指考完,就算是分发上了,只要不去报到完成注册程序,就不会有问题囉。
: : 还是什么也不做他就会自己消失了(?)
   基本上,未依规定办理报到者,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 麻烦各位了
: : 希望大家都有好成果T^T
: 我也是跟原原PO有一样的问题 但是我转学考没上 所以要准备去分发 请问我什么时候应该要去原学校办退学(休学可以吗)。我是在学重考
   建议打电话到学校的教务处注册组询问,确定须要办理的程序喔。在学重考的话可
   以等到取得你理想学校的入学资格(学测申请或指考分发)之后再办退学就好了。
   至于要办休学或退学,因为双重学籍系属大学自治的范围,每个学校规定不一,得
   视学校的学则而定(据我所知台大可、辅大要申请),还是亲自去问一下较保险。
   
   附上102学年度大学考试入学分发招生简章部分内容 第7页、第16页之一部
    通过登记资格审查,且不具有 102 学年度大学繁星推荐入学、大学个人申请入学
    、科技校院繁星计画甄选、四技二专甄选入学及技优入学、四技日间部申请入学
    、身心障碍生甄试、运动绩优甄审甄试、离岛地区及原住民(师资保送及医事人员
    养成计画)保送甄试、军事学校正期班甄选入学等录取资格之考生(以下简称符合
    登记资格者),得依据大学考试入学分发招生规定,照其意愿及考试成绩参与登记
    及分发。
    凡登记分发录取者,须再经录取学校审定资格后方得入学修读学士学位。
作者: newlook3526 (随意傻)   2014-07-28 08:08:00
感恩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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