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stname (Attitude)
2011-06-26 00:23:111. 本板为StarCraft板 板务和检举专用,
禁止发表与StarCraft板务无关之内容。
2. 本板禁止回文、推文,
发文请理性,禁止以任何形式回文或引战,挑衅,或是人身攻击。
3. 水桶申诉为私人事务,
请与板主信件沟通,勿于本板发表
沟通后若仍不服判决,请依照流程于组务板提出申诉。
4. 本板为板规和板务建议及违规检举用,
板主群有最后裁定权,结案后请勿重复发表。
违反以上4点者 初犯水桶一个月,累犯水桶终身,
且禁止已被水桶帐号以分身或由其他人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