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29日18:35
桃园航空城计画中做为联外重要高速公路建设的国道1号甲线案,环保署环评大会今决议
,认定已属《环评法施行细则》第19条第1项第1款附表二所列,应进行第二阶段环评的开
发行为,不用进行一阶环评专案小组审查,直接进入二阶环评。
国道1号甲线为桃园航空城北侧联外高速公路,自桃园市竹围港附近的台61线起,往东衔
接台1甲线,全长19.44公里。国工局评估,国1甲若全线完成后,可连结桃园重要经贸及
人口密集区域,提供桃园地区的横向高快速道路服务,纾解台4线壅塞。
环评委员及专家学者认为,此案路线行经山崩与地滑地质敏感区及地下水管制区等环境敏
感区内,且穿越中油桃园炼油厂,计画路线周边500公尺范围内有虎头山公园、山鼻子II
等2处疑似遗址、特稀有种植物台湾三角枫及严重濒临灭绝等级的尼泊尔谷精草,依环评
施行细则相关调查、资讯及公众参与等尚不足审查判断所需,因此环评大会经过讨论,决
议此案不用经一阶环评的专案小组讨论,直接进入二阶环评。
今天会议也要求交通部在二阶环评时,纳入分期开发,研拟调路型式及交流道设置密度。
(洪敏隆/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9/89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