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经验

楼主: hhdog (新鲜的事)   2020-06-09 10:36:55
各位版友大家好,
4年前,我在雅房版找到租屋,之后我和房东有押金冲突,想要提供个人经验供大家参
考。我称呼他吴先生,我不知道他的本名。我想要找版主协助,版主希望我提供个人租屋
经验,以作为版友租屋的参考。
104年下半年至105年03月,我待在一家高雄的新兴测量公司,那时公司的业务不稳定,因
为公司是在做无人机航空测量,这种技术当时不是很普及没什么业务。我在105年03月31
日以业务紧缩为由被遣散,公司给我一张非志愿离职证明、遣散费及十天预告期。我原本
住在公司的高雄宿舍,由于我已经报名高雄的工地主任班,我没有办法离开高雄靠通车上
课,因而我打算靠这张非志愿离职证明领取失业给付。
我和房东吴先生双方无房屋租赁契约(房东不使用租赁契约),原口头答应的承租到期日是
106年03月,但是我在105年04月20日承租时有告知房东吴先生,我承租的主要目的是在上
工地主任的课程,半年后要是找不到工作有可能承租半年就要退租,因为我是靠领取失业
给付在过生活。我在105年04月20日以前,都是住在原来的公司宿舍。工地主任班是105年
04月06日~105年08月18日,并在105年09月11日考试。
105年10月05日22:00左右,我到六楼缴交10月份房租,并告知105年1
0月12日要应考职业训练班(电脑绘图),倘若录取要在105年10月15日退租。我要求归还押
金5000元,以及105年10月份半个月份的房租(每月3100元),房东吴先生本来讲话缓和,
突然变得讲话很激烈至不讲话。我告知要报警,警察到现场表示不涉及民事诉讼,并表示
应该找里长或市议员协助。我查询民法租赁相关条文,知晓民法第440条第二项,我要求
的金额是5000元。
我在105年10月09日张贴纸张在他的房间门口,当时我连续几天当没碰见吴先生,他都不
在房间,我当时要离开去屏东做工作,因而随后就请叔叔来高雄帮我搬家。叔叔要我不要
追究105年10月的部分房租,他认为要给房东找房客的时间,因而我按照叔叔的意思仅就
押金做要求。房东吴先生不接我的电话,我事后打电话给他,都无法接通跟他通话。我找
家人打给他,他也是三两句话就挂电话,我无法跟他联系。我现在是在台南市,当时租约
地点是在高雄市苓雅区,我不先跟他联系无法直接过去找他。我在当时跟他断了联系,现
在不知道用什么理由跟他通电话。
作者: pttdcc (批踢踢点希希)   2020-06-09 18:08:00
拍谢我比较笨看不懂在干嘛... 另外有rent-exp可以在那分享
楼主: hhdog (新鲜的事)   2020-06-10 01:02:00
我在rent-exp贴文:租屋前告知半年可能解约的押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