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租屋问题询问,请大家帮忙
10/31 因为热水器坏了(一台非常老旧,没听过名字厂牌的热水器)。联络房东(住外县
市),因为上面电器行电话早已空号,故告知房东后请师傅修理,但师傅表示他目前只能
暂时将水压调大,热水器暂时可点火,建议换控制版,费用约1000元,也将情形报告房东
,目前暂时修好的维修费是600元,由房租扣除ok。
(以上房东都没意见)
11/2今天晚上,热水器又故障,真的受不了,又洗到冷水,请师傅直接换控制版1000元,
并报告房东。结果房东打电话来骂我,说热水器5000元就有了,我请师傅维修花太多钱,
所以意思要我付维修1000元? 请问是我该付吗? 我承认应该先跟房东讨论维修事宜,但
是今天又洗到冷水,真的超想骂@#$,所以赶快请师傅来修,不然等房东从台中上来再买
热
水器是要多久,难道我要煮热水...
#结果今天洗到冷水还要付1000,又被房东骂,真的超衰......,想问一下正常都是怎么
处
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