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高雄市鼓山区的一位房东
房子的地点在瑞丰夜市附近的大楼
遇到恶房客实在是很无奈的一件事
事情是发生在106年年底,契约从107年1月1日开始
这位先生姓杨,两个女儿,老婆大陆人离婚后还常回来帮带小孩,
大部分都是杨先生的妈妈在带小孩
工作说是酒店相关服务
12月签契约时一开始我看他跟我一样74年次
又说因前一个房租的押金尚未取回
一时心软就让他押金晚点给
没想到这就是一切错误的开端......
错误点:没收押金、没收第一月租金
结果从第一个月开始
就不缴租金,也不缴押金
说要迁户籍让女儿能就学,我也傻傻同意了
3月汇了一万元,我通知他说租金没汇够
他说隔天会补汇也完全没有
电话打好几次催缴爱接不接,也不主动联络
忍无可忍之下4月提告,7月初开庭,7月底收到判决
想去强制执行薪水,去国税局居然查无所得资料也无财产
打电话给他问何时能搬,居然还说等法院通知强制执行
拖欠的租金完全不提
现在要去申请强制执行迁离还要千分之八执行费
一整个让我这房东感到绝望
执行扣不到薪水法院也只能开凭证给我
这位姓杨的先生很明显
就是在白住,能拖就拖
没薪水没财产,不怕你扣
小市民只敢按照法律程序走,不怕你强搬找麻烦
我完全不能理解
没钱缴房租就不要租
欠钱变大爷了
希望大家不要受害
如果遇到可疑对象
欢迎私信我确认
千万不要跟我一样变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