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律丝,专职在法庭外穿着律师袍打传说对决
这位板友到底要吉什么?
你在注册ptt帐号的时候一定有同意遵守ptt站方规范,站方才会给你注册
所谓站方规范当然包含遵守ptt架构下各板的板规,板主也是经站方授权有管理板跟水桶
的权限,当然查分身也是站方认可的职权之一
你一开始就同意遵守以上规范了,要怎么主张板主查分身侵害人权?而且台湾法律上有任
何一种权利叫“分身不受查询权”吗?
个人资料是要足以直接或间接辨识、特定某个人身份的资料才算,单纯一组IP几个帐号,
看到的人有办法辨识或特定你的身份?
另外,你自己放在网络上的内容,别人也没有提供你的IG网址,只是提示你的IG有放手机
,光看他的推文内容根本没有什么足以辨识你的资讯,是要吉什么呢?
我在当律师之前,也是个人肉专长的资深乡民,常常在ptt被人家吉妨害名誉、违反个资
法之类的,从来没有被吉成功过
至于吉板主,除非板主真的有妨害名誉的言论啦,不然就算他说你同时开分身,实际上你
不是同时开分身又如何?
是不是同时开分身,会影响实际上就是有分身帐号的判断吗?又,单纯针对同时开分身或
不同时开分身这点,会降低你的社会评价吗?
我个人觉得同时开分身表示你可能会多重影分身之术,主角成名绝招欸,评价应该不降反
升吧?
况且说同时开就算有误,难道不是口误?妨害名誉有处罚过失妨害名誉吗?
我这边有案件原告也是类似情况,他不只吉板主连ptt站长跟法务长甚至连ptt本身(正式
名称叫:非法人团体ptt实业坊XD)跟提供空间的台大都吉了,这玩得够大了吧?结果没
一件成。
如果真的有委任律师,那这些都是律师基本上应该帮客户分析的重点,分析完以后还决定
要委任律师提告,我只能说你真的hen有钱,钱多到往水里丢都舍得
说你月收30k的一定是诽谤,月收30k的人才不会花50k以上请律师打胜率不到30%的官司呢
,大人,这不是诽谤什么叫诽谤?快吉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