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涉及消费之店家与活动发文规定

楼主: ceaserman (神采飞扬)   2017-06-01 01:20:59
板上投票已经结束,投票结果如下: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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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PBZ77Yk (RealmOfValor) [ptt.cc] [RealmOfValor] 看板 选?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RealmOfValor/M.1496199623.A.8A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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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果:(共有 25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2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完全不允许 4 票 16.00% 9.52%
有条件允许,店家需提供收支明细并发布 14 票 56.00% 33.33%
有条件允许,但店家不能加入收费资讯 10 票 40.00% 23.81%
有条件允许,但需由板友发起 14 票 56.00% 33.33%
此板规目的为避免“具有营利行为”之活动广告于板上出现,依据板上投票结果,
新增规定如下:
五、禁止板友借由举办活动而获取金钱
1. 板上之活动发文需由 PTT 板友发文,不可为转录文章。
传说对决官方活动不受转录限制
2. 板友举办与传说对决板旨相关之活动、板聚并于板上发文宣传时,
其内容应包含以下资讯:
(1)活动主题、摘要介绍、进行方式
(2)基本资讯(时间、场地、人数等)
(3)预计费用(场地或餐点费用、低消)
以上 (1).(2).(3) 项资讯需为公开资讯(如公告于官网、网页或有其他联络管道可查询)
3.主办人经手收取之必要开销,需附上款项开销收据或发票,并于活动举办后七日内,
公开补充收据或发票图片档,以修文方式于原本张贴之活动宣传文中。
4.若款项有零头剩余,不可超过主办板友们(最多五人)的个人场地费或低销,
超过金额一律需退还(可扣除转帐费用)。
<举例>
30 人之比赛活动,每人收取活动费 300 元,共获得 300 * 30 = 9000元
其中场地费(或低消)每人 150 元,共花费 150 * 30 = 4500 元(需有收据)
器材、饮食相关花费 1500 元 (需有发票或收据)
剩余金额为 3000 元。
主办活动工作人员为 6 人,最多退款金额可扣掉其中5人场地费 150 * 5 = 750 元
退款给每位板友金额为:(3000-750)/30 = 75 元
主办板友退款帐号为邮局帐号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帐号亦为邮局帐号,则需退款 75 元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帐号为银行帐号,则需退款 (75-15) ATM转帐手续费= 60 元
5. 板主仅审核活动宣传文章是否合于版规,以及结束后有无公开收据、说明必要开销使用
项目,并不对活动内容本身背书,如有疑虑请洽主办方。
以上内容若无异议,于 2017.06.02 00:00AM 新增订于板规并实施。
作者: NillY1027 (一辈子有几把+12是注定的)   2017-06-01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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