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RealmOfValor 传说对决板规 V1.1 版

楼主: ceaserman (神采飞扬)   2017-02-05 02:23:33
RealmOfValor 看板规范 v1.1
一. 总则
本看板为 Realm of Valor 传说对决之讨论区。
使用者应先详阅本板规范,所有规范都以最新公布为主。
二. 使用规范
于本板以任何形式发表之文章与签名档及推嘘文注记,不得出现下列事项:
A、水桶七天:
1.【简体字,注音文,火星文】
标题/内文/推文/签名档严禁简体字,少量注音文及火星文尚可接受。
2.【文章标题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称】本条板规为劝导向,由板主视情节处理。
文章标题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称,均需使用台服官方正式名称。
3.【推广不当游戏行为】(若以过来者身分经验谈非倡导,提及此事则从宽处理)
提倡、教导、散播相关资讯,或以任何理由正当化从事不良游戏行为之经验
(相关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挂网、送头、游戏内人身攻击等)
4.【未经同意修改推文内容】
修改与删除推文本身不触犯板规,但须经原推文者同意。
5.【刻意误导】
针对游戏相关资讯、情报,刻意做出的错误引导行为,致使他人误解或受害
误导内容为可举证之客观资讯、非个人心得或经验则成立
若为非故意行为,且于事后以任何方式更正资讯者,不予处分
B、水桶14天:
6.【关联性薄弱或不适当之文章】
文章主题与游戏或电竞之关联性薄弱,及其他任何不适发表之内容者。
7.【无可观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满正体中文30字、不具建设性、无可观性,或其撰文态度有争议者。
8.【洗板】
连续滥发文章、或推嘘文内容中相似度高,以致于影响板面讨论者。
-连续嘘文:于一小时内,于同一篇嘘文达四次(含四次)以上者。
初犯警告,累犯加计水桶。
警告次数为两次,第三次不警告直接水桶 14 天。
若之前有因违反此条而被水桶纪录,则再犯者不予警告,直接水桶并加计 7 天。
9.【交易文、广告文】
发表任何非传说对决游戏或职业电竞队相关周边产品之交易请求或内容宣传者。
C、水桶 30 天,视情况退文。(文章自删仍将追究)
10【引战】
具有挑衅引战问题的语气与语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争议之事实的发言行为。
捏造谣言,挑起事端,造成造成板面秩序争议之事实者亦同。
11【吵架、挑衅谩骂、无的放矢、攻击特定族群】
对个人或特定群体的人格、动机、地位、阶级或处境等之冷嘲热讽,
或言语攻击行为(并非对于文章的评论)。
-吵架:两造(或以上)皆有错时谓之。
-挑衅谩骂:针对特定对象攻击(明指使用者帐号或者影射)之情形。
(本项板规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诉)
-攻击特定族群:批判特定族群时提不出合理理由时谓之。
(性别、种族、国籍、职业、学校、地域、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
-无的放矢:不指定特定对象或对象模棱两可的攻击言论。
D、水桶 60 天,并退文 (文章自删仍将追究)
12【意图散布他人个人隐私资讯】
在推文、文章或连结中,未经本人允许,以任何隐喻或明说散布、要求、提及、诱
骗他人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本项板规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诉)
E、水桶 90 天至永久水桶,并退文 (文章自删仍将追究)
13【闹板】
经板主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连续多次发言意图借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以任何方式意图提倡、散播或分享外挂,及相关使用心得。
14【分身帐号】
与本板水桶中帐号曾同时有相同IP并发、推文。
(本尊与分身接受同样的惩罚,至本尊水桶期满)
例:
帐号 A 于看板上被惩处 60 天水桶,于入桶第七天发现帐号 B (于同时间有相同IP)
于板上发文、推/嘘文,则视 B 为 A 之分身帐号。
则帐号 B 将被惩处 60-7=53 天水桶,并于 A 出桶之日同时出桶。
其余退文或劣文等比照帐号 A。
三. 发文标题格式
1.[闲聊] 所有相关传说对决的闲谈或讨论使用之一般分类标题
2.[心得] 分享游戏内容、技能、奥义配置等经验心得所使用的标题。
3.[问题] 任何有关传说对决问题所用之标题。
4.[情报] 用于国内外游戏或其他相关主题讯息之一般分类标签。
5.[招募] 宣传传说对决战队需求所用之标题。
6.[揪团] 专用于游戏或相关活动揪团之特殊分类标签。
揪团文特殊规范:
单一帐号于同一日期内,只能发布一篇揪团文,
严禁自行删除文章重发,将文章手动置底之行为
7.[实况] 分享传说对决游戏实况所用之标题。
8.[创作] 与游戏相关之绘图/ANSI、故事小说、影片等。
◎ 其他非默认八大项之本板常见文章标签
9.[救急] 急难救助文、ˋ紧急寻人文所用之特殊分类标签。
四、禁止板友借由举办活动而获取金钱
1. 板上之活动发文需由 PTT 板友发文,不可为转录文章。
传说对决官方活动不受转录限制
2. 板友举办与传说对决板旨相关之活动、板聚并于板上发文宣传时,
其内容应包含以下资讯:
(1)活动主题、摘要介绍、进行方式
(2)基本资讯(时间、场地、人数等)
(3)预计费用(场地或餐点费用、低消)
以上 (1).(2).(3) 项资讯需为公开资讯(如公告于官网、网页或有其他联络管道可查询

3.主办人经手收取之必要开销,需附上款项开销收据或发票,并于活动举办后七日内,
公开补充收据或发票图片档,以修文方式于原本张贴之活动宣传文中。
4.若款项有零头剩余,不可超过主办板友们(最多五人)的个人场地费或低销,
超过金额一律需退还(可扣除转帐费用)。
<举例>
30 人之比赛活动,每人收取活动费 300 元,共获得 300 * 30 = 9000元
其中场地费(或低消)每人 150 元,共花费 150 * 30 = 4500 元(需有收据)
器材、饮食相关花费 1500 元 (需有发票或收据)
剩余金额为 3000 元
主办活动工作人员为 6 人,最多退款金额可扣掉其中5人场地费 150 * 5 = 750 元
退款给每位板友金额为:(3000-750)/30 = 75 元
主办板友退款帐号为邮局帐号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帐号亦为邮局帐号,则需退款 75 元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帐号为银行帐号,则需退款 (75-15) ATM转帐手续费= 60 元
5. 板主仅审核活动宣传文章是否合于版规,以及结束后有无公开收据、说明必要开销使
用项目,并不对活动内容本身背书,如有疑虑请洽主办方。
九十九. 其他
板规所未臻规范,但可能引起板友疑虑及争议之文章及推文,
板主得以专案处理之方式控管宣导之,必要时会即时公告作紧急处理。
作者: a2603 (北投爆乳妹)   2017-02-07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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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an7522 (皮sir)   2017-02-08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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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host1002 (拿着机机的人)   2017-06-08 11:45:00
建议 #1PBlj-Vf (RealmOfValor) 直接更新至此板规上述文章取消置底以保持板面整洁 板规更动历程于精华备份纪录
作者: windwang (′・ω・‵)   2017-10-13 08:33:00
根本超级卡,讲了还被说“你就是坦”,有够低能= =
作者: aaa95366632 (optimusprimee)   2017-12-15 14:13:00
https://i.imgur.com/vkRiqOF.jpg 谢谢各位大大的建议 改变了一下配装 我终于终止连败 小弟在这感谢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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