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技术工“假加班真喝酒”诈领300元加班费 换拘役10日
15:36 2025/09/10
中时 萧嘉蕙
台铁台东工务段曾姓技术工“假加班真喝酒”,诈领300元加班费,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
处拘役10日。示意照,非当事人。(萧嘉蕙摄)
台铁台东工务段曾姓技术工“假加班真喝酒”,却登录电脑填写“加班1小时”,诈领300
元加班费。
不过,当日他又因酒驾被警方查获,在侦办过程中,自首虚报加班。
台东地方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并没收不法所得。
曾男担任台东工务段知本道班技术工,主要负责道班业务与铁道路线养护。
2023年11月21日清晨5时,他在住处喝酒,却透过电脑连线,登录“当日5时至6时加班1小
时”,并持加班费请领单向公司请领,诈得300元。
不仅如此,当日清晨6时许,曾男酒驾上路遭警方拦查,依公共危险罪送办,经检方缓起
诉确定。
侦办过程中,他主动供出虚报加班之事,检方另案签分侦办。
法院审理认定,曾男行为构成《刑法》第216条、第215条、第220条第2项之行使业务登载
不实准文书罪、《刑法》第339条第1项之诈欺取材罪,依想像竞合规定从一重的诈欺罪论
处。
法官考量曾男自首,依法得减轻其刑,加上犯后态度尚可,量处拘役10日,并准易科罚金
,每日折算1000元;另不法所得300元依法没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91000327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