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闯平交道永久吊照 驾驶扯工作权想翻案

楼主: seedhyper (台化关机彰化清新)   2019-07-16 06:28:34
闯平交道永久吊照 驾驶扯工作权想翻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03568
2019-07-16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桃园市张姓男子驾驶曳引车闯越平交道还撞断遮断器,被永久
吊销职业联结车驾照,张男向桃园地院提出行政诉讼,主张被永久吊照不符比例原则,已
损害他的“工作权”;法官认定他确有过失,且职业驾驶人应较一般驾驶更遵守交通规则
,不能以“保障工作权”为由,而改受较轻的裁罚,驳回张男之诉。
法官认为职业驾驶人应较一般驾驶更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以“保障工作权”为由,而改
受较轻的裁罚,驳回张男之诉。(记者郑淑婷摄)
法官认为职业驾驶人应较一般驾驶更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以“保障工作权”为由,而改受
较轻的裁罚,驳回张男之诉。(记者郑淑婷摄)
法官打脸:职业驾驶人应该更守法
去年5月22日上午9点多,张男驾驶曳引车行经八德区永丰路平交道,强行闯越还撞坏遮断
器被裁罚;张男不服裁罚并主张,他的车身长度16公尺,若是一般车辆早就通过了,且遮
断器是被车头后15公尺的车辆安全铁桩勾断,事件并无人车受伤或损害,裁罚单位却以撞
坏遮断器为由,说有肇事,裁罚他9万元还永久吊照,导致他终身丧失工作权。
监理单位主张,当时平交道警铃已响、闪光号志已显示,等到遮断器开始放下,张男曳引
车才到网状线位置,却还持续开进平交道且勾断遮断器。此外,所谓“肇事”,依交通部
函释,不以有无伤亡为必要,毁损交通设备也算,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4
条第1款、第61条第1项规定裁罚。
法官勘验监视器影像认为张男确实有过失,且张男是职业驾驶人,应较一般驾驶更守法,
若因违规被吊销驾照,也不能以“工作权”为由,改受较轻的裁罚,况且就算被吊照,仍
有其他工作可做,据此驳回张男之诉,可上诉。
作者: tchialen (艾妈 挖爱哩)   2019-07-16 06:45:00
莫忘埔心事故
作者: hirono (我在飞)   2019-07-16 06:50:00
勿以恶小而为之,裁决的好
作者: buslover (SingleForever)   2019-07-16 07:36:00
推这位法官
作者: enkidu0830 (sky)   2019-07-16 07:50:00
垃圾大车
作者: StarFox0910 (闭嘴 低能儿)   2019-07-16 08:16:00
先闯再哭 刁民真恶心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7-16 08:50:00
大客车开车真的很恐怖
作者: WeAntiTVBS   2019-07-16 09:13:00
警方应该另以公共危险罪等罪嫌将其送办才对!!
作者: liga504123 (崩溃博览会)   2019-07-16 09:13:00
不能开车就永久失业也是蛮悲哀的啦!不能去站警卫吗?
作者: WeAntiTVBS   2019-07-16 09:16:00
基本上有前科就不行了 没有人愿意用...
作者: NiChu (氵尼~~鱼禾火~~)   2019-07-16 09:28:00
看来只能当随车粗工被自己过去的同事使唤了...然后因为还有技术在...所以在场内当黑调车员也是可能的低调点总是有办法在同样业界混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9-07-16 09:49:00
这是行政罚,跟刑事前科没有任何关系。
作者: WeAntiTVBS   2019-07-16 09:49:00
所以才要加告公共危险罪 用刑事方式来办
作者: deeperdive (滴波代)   2019-07-16 09:50:00
这就是台湾鲷嘴脸 都认为大声就赢
作者: WeAntiTVBS   2019-07-16 09:50:00
因为闯平交道破坏栅栏 会严重危害往来大众安全这当然是公共危险 or 妨害公共往来罪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9-07-16 09:51:00
这报导在写啥,桃园哪有行政法院?
作者: zxcc79   2019-07-16 09:52:00
哇靠,窗平交道领先酒驾闯*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19-07-16 11:28:00
闯平交道确实公共危险没给他告刑事算优待了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9-07-16 12:26:00
吊照不能再考吗?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19-07-16 12:34:00
法官明察
作者: TPDC (Anxuan)   2019-07-16 14:28:00
反观今天的垃圾车酒驾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7-16 14:38:00
路上小黄重大违规也要查一查,免得害人丧命
作者: insanee (狂)   2019-07-16 15:15:00
作者: ultratimes   2019-07-16 15:16:00
刑事归刑事,吊照归吊照
作者: caryyrac (境界线上的平行线)   2019-07-16 15:19:00
请二楼来定义何为恶以及其大小
作者: hirono (我在飞)   2019-07-16 17:54:00
不用谁定义,当事人自己心里有一把尺,这个案子的司机就是觉得闯平交道没什么,才会去做。很多时候都是在这种心态下犯错,被抓被罚便问‘有这么严重吗?’,等到发生不如预期的事情才会惊觉大条了。也正是因为你的尺不一定真正准确,所以不要做最好,连万一都不要让它发生。
作者: wssonl (wssonl)   2019-07-16 22:21:00
依据"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重新申请考验办法",6年后可以重考小车,再1年考大货,再1年考大客,再1年考联结,最快9年就可以再拿到联结车驾照了符合大法官要求的保障工作权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9-07-16 22:29:00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19-07-16 23:48:00
回mstar,依100年11月立法院三读通过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等相关法规,地方法院都要设立行政诉讼庭、在某程度上继承原有的地方法院交通法庭功能。https://tinyurl.com/y2voa7hu另外补充wssonl,请板友查阅司法院释字第531号解释。
作者: aoo926 (梦影域星)   2019-07-20 16:37:00
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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