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滥订火车票31万张 工程师:“绝不认罪”
新北市江姓电脑工程师,7年前被控长期冒用他人身分证号,上网大量订购往返台北宜兰
的台铁车票,江男始终喊冤,辩称电脑疑遭骇客入侵,法官指他狡辩,一度认定他5年涉
冒订逾31万张车票,依伪造文书罪判刑4年半,经最高法院发回详查,更二审从严认定江
男只冒用8人名义订票1200多张,判他10月徒刑须入监,另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
上诉。
《苹果》即时昨报导后,江男深夜辗转联系上本报喊冤,以下是江男个人说法摘要。但逢
过年期间,本报尚未取得本案侦审人员回应。
江男声称:
起诉内容很模糊,是法官硬要判决而已。刑事局鉴定人员曾表示,若遭骇客入侵电脑,没
在第一时间及时鉴定出来的话,之后是没办法反推有或无。而我从案发之初就不断主动要
求鉴定,前后4次,但警方不愿意,错失了鉴定有无遭骇客入侵电脑的时机,隔了2个多月
再来查扣鉴定,结果家用电脑的硬盘被查扣后损坏。
所以刑事局人员的鉴定,是把预先从查扣硬盘拷贝出来的档案,用“模拟环境”的方式测
试有无骇客入侵或植入木马程式等痕迹,“可是他们只是开机,放著,用的不是原先的电
脑、不是原先的网络连线,就说我的电脑没被骇客入侵。”
我也把电脑主动送去法院,希望彻底鉴定,但也徒劳无功。我向检察官、法官提出这些质
疑,始终没被接受,也没有人告诉我不接受的原因,就以我的电脑没被骇客入侵迹象,一
路判我有罪。
缠讼这么多年,我很惨啊,连工作都没有了,法院传公司的人去作证,我就被开除了,工
作18年,我觉得公司很奇怪,说我自己不去上班的,我打官司要求确认雇佣关系存在,法
院也认为我自己不去上班、是旷职,判我败诉确定。今天造成案子缠讼,不是我的错,“
我没有做,我绝对不认罪!”(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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