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讼10年!“南回搞轨案”李泰安今判刑13年定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缠讼10年的“南回搞轨案”,最高法院今(24日)维持高雄高分院更三审认定,依共同杀
人罪嫌判处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6年确定。
“南回搞轨案”李泰安疑与与已经自杀的弟弟李双全为诈领7千多万元保险金,共谋破坏
铁轨、并害死李双全的妻子陈氏红琛,而引起社会譁然。2006年6月,在莒光号列车翻车
后,媒体连续数天大规模报导,李泰安的住家附近聚集了围观的民众,李泰安自称为“泰
安休息站”。
“南回搞轨案”指南回线铁路于2004年至2006年期间一连串的铁路遭破坏的事件。屏东地
方法院于2007年5月23日一审判处李泰安无期徒刑,经上诉后二审于同年7月20日开庭审理
。2013年2月7日更二审宣判,改判无期徒刑,2015年2月13日更三审宣判,改判13年有期
徒刑。
据高雄高分院更三审指出,李泰安兄弟图谋7100万元保险金,先由李泰安在95年3月17日
到现场破坏铁轨,弟弟李双全则先让妻子陈氏红琛服下镇静药“意妥明”后,带她搭上列
车,列车翻覆后带陈女紧急送医,李双全再趁机注射含有酒精的物品到陈氏的点滴内,最
后导致肺部瞬间大出血不治,事故后弟弟李双全在自宅附近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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