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bart (凯巴特)
2014-11-14 11:33:05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4212&snA=383884&tnum=8
我是bill60616那位回文者
游戏新干线又出包,这次12th登入礼居然是“限量”的
由于官方从未在声明中提及这次的礼物是限量的
很明显已经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的公平交易原则
P.S.“游戏新干线保留以上活动及奖项内容修改之权利”这项在消保法是无效的!!
由于新干线已经多次不理会乡民的抗议
我看不拿出法条压制新干线是不会理会的
希望在台北的乡民能帮忙转达这项法律知识,警告新干线已违法!
21天的不能领+1 它的回复是叫我选其它游戏...
作者:
Makubax (鱿鱼糖)
2014-11-14 12:24:00忘记签到了…………
原本也想说一次在一起领完,不过后来我还是先领了老实说真的满扯的= =
作者:
yuneck (0.0)
2014-11-14 13:11:00不离不弃被当北七的最佳典范...林杯登上合欢山还不忘打卡结果换来的是领不到QQ
我是累积满28天今天凌晨才一次领的 早知道就早点领了
作者:
tu80715 (泥猪)
2014-11-14 17:30:00...........干 太扯
作者:
moon128 (承诺不过是谎言)
2014-11-14 19:00:00可是又没花钱 这适用吗?
作者:
goodnews (X.X.X)
2014-11-14 19:06:00扯…一个都没领到…
作者:
yuneck (0.0)
2014-11-14 19:22:00刚刚试了一下 7D的也没了 14D还有 28D不知..还没资格点
作者:
Mues (Mu)
2014-11-14 19:48:00我也一个都没有
作者:
RWAllenL (想不出暱称)
2014-11-14 22:27:00还好我一有资格就先领了 希望没领到的都能领到@@
作者: Plutocmonda 2014-11-15 00:06:00
我都有领到,因为我是签到后马上领
作者:
Mues (Mu)
2014-11-15 15:24:00键盘支持
作者: precia (.....) 2014-11-15 18:46:00
你举的百货公司的例子 如果是用消保法第7条的话 第7条是包含非消费者的第三人如果今天都玩免服从来没有花过钱 是不是还能符合消费的定义 可能有解释的空间吧@@
作者:
RWAllenL (想不出暱称)
2014-11-15 19:00:00玩免服也是消费者吧 我也是有买点数的就算是没买点数的人也一样 难道去百货公司就一定会花钱?
作者: precia (.....) 2014-11-15 19:29:00
买点数就是有花钱啊 我说的是那种从来没有花过钱的人百货公司那个例子 上面已经说了 第三人也可求偿
作者:
dckmu (雪人)
2014-11-16 23:12:00满28天的那瞬间 ,晚了1个小睡觉一次四个一起领完. 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