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该死的郑捷

楼主: kdy (K大)   2016-02-05 13:12:03
只要有这家伙的新闻,对于被害者家属都是再一次的凌辱。
被郑捷杀害的其中一人,是我在社大蓝染课的学生。当时
新闻一出来,我傻傻的以为只是同名同姓。直到上课前
她先生走进教室,我只能忍住悲伤含着眼泪把课上完,后来
还因此停了一学期的课程。
她当时是为了保护别人,趴在被害人身上以为这样郑捷就会停手,
没想到郑捷连她也一起杀,无冤无仇,就这样杀死四人,还伤害了
十几人。这样连畜生都不如的败类,竟然还能苟活这么多年。
作者: llh117 (莲心)   2016-02-05 13:14:00
所以台湾该考虑一下鞭刑!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2-05 13:20:00
郑捷是最高法院提审死刑犯的首例。其实这种犯罪事实已经非常明确了,最高法院是法律审,有必要为这种人开首例吗?这种人还在犹豫要不要判他死亡,法官真的没担当~~现行制度,无期徒刑逾二十五年就能申请假释了。这种病态式反社会心理随机杀人犯,应该永久与社会隔离。但按台湾现行制度,如果判他无期徒刑的话,他是最快关二十五年就能出狱了。
楼主: kdy (K大)   2016-02-05 13:26:00
对于他所衍生的作为越多,只会让社会更容易产生崇拜和模仿。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2-05 13:26:00
经过新闻媒体报导之后,出现了很多模仿郑捷的犯罪。重点是有人敢担保他出狱后不会再随机杀人吗?我是觉得郑捷经过精神鉴定,既然没什么问题的话,就赶快速审速决,然后把他砰砰。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13:47:00
已经没问题了吗?我是以为他就是有病,而有病就很难定罪对于模仿犯,我想法很复杂;1.这些人应该自己有问题,做坏事不用推到有人教吧. 2.郑捷是引爆,但我觉得是社会先有问题了。 这就好像我们老师考过一题:228是必然还是偶然然后他说他的答案:当时社会早有压力,228也有前导事件,整件事是必然发生的。但也可以早一天,也可以晚一天..所以若用时间点论,那是偶然(不然怎么不变229,变301?)若用会不会发生而论,那是必然。如果没有郑捷,如果社会早有问题,那就会出现另一个家伙而模仿犯总是不缺模仿的对象..原不原谅他,是上帝的问题;我们送他去见上帝就好..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6-02-05 17:00:00
上过一堂课,那堂课的老师说高雄左营被重击头部死在车上的退休老师,是他高中老师,很爱护学生;八仙尘暴里有一位重伤者是他台大研究所的学妹,优秀且正,唉...世事难料,我们要对身边的人更好...前几天遇到一位国中生,他要求他妈买一个伊斯兰国的头巾给他,他妈自己做,没做好,那位老兄就暴怒把家里的电扇给砸了,唉...社会上其实存在许多隐性的郑捷..
作者: 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2-05 18:41:00
算了吧.不要浪费你的时间在一个被囚禁的凶手. 现在杀了他也不能挽救受害人生命. 之前在靶场我们的教练不停地提醒我们不要分心看靶上面的洞因为你不能改变过去, 把注意力集中在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18:48:00
地上的老鼠..
作者: 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2-05 18:50:00
枪膛的子弹.地上的老鼠,会跑会跳, 面积小. 不容易打到. . .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6-02-05 18:54:00
黄哥哥真爱抢话XD所以注意力应该放在犯罪预防上对吧?!把郑捷碰碰不就是最好的警示作用吗?(犯罪预防的一环)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18:57:00
我是抢话啊,但OSTW好相处,接起来了;这就是成功的抢话当年在海底神殿,我和兄弟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箭上,终于射中波士顿龙虾...讲错了,是海皇波士顿
作者: fleetwood (加盟Metro!!)   2016-02-05 19:53:00
海神叫破屎桶(台语)XD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20:01:00
管他的,他敢囚禁我的女神他就该死...后来我受重伤,坐轮椅太久,很多事都忘了
作者: ykjiang (York)   2016-02-05 23:50:00
我是觉得就算经过精神鉴定有问题,也该判死刑就好比咬死过人的野兽,都要被枪决,同样的道理
作者: SANDRAHO (小猴儿=大姊头)   2016-02-06 00:17:00
同意死刑或折磨至死!本来就应该对自己做的事付出代价!否则太不公平了!也不需坐牢浪费税金
作者: 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2-06 08:45:00
除非是紧迫杀或被杀, 很难想象可以有理由杀人.历史上最大最有效的杀手都是政府.我觉得政府只能关人不能杀.
作者: wizhexe (黑着眼圈泛著泪光)   2016-02-06 12:16:00
有些人杀人就是为了被杀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6 13:45:00
其实这问题就是卡在,政府像是赌局里的庄家,当我们辩论大富翁的游戏规则该多严,该赋与庄家什么武器时,却忘了这永远是被强者利用来砍杀弱者。是的,一如反霸凌,这立法如果还是用处罚的,迟早又是霸凌者占上风,又是霸凌者拿着反霸凌法去欺负被霸凌者。法(刀)是找不出真理的,它在执行(砍人)时,我们才会给予它公评;然后我们又永远不会服气...看了一下新闻,目前我们折衷在,要提出生死辩,这不错了不是说一定废死,而是提出来辩论;谁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就去辩吧..
作者: xhink (Synchronicity)   2016-02-06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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