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住的大楼,据说N年前有位住户A了管理费6X万就跑了
所以后来内规是租户可以当主委,但是管钱的财委要区分所有权人
有时候真的缺,几十万也好,就跑路了,总比空手跑路好得多
最近南港轮胎回扣案,看到那位代为洗钱的理专疑似流滞香港不归
虽然有家归不得有点惨,但是,他手上还有代管的2.1亿台币
有了这笔钱,我想不回台湾也没什了不起了吧!
有良心点就是安顿好后把老婆接过去
其实以我接触过的银行理专,大多是被业绩逼疯的可怜虫
有些钱可能有点问题,他也会帮你主动掩盖
还有些卑微到连些琐事都帮客户做
老话一句,你相信的人才能骗得到你的钱
只是要多少钱才能背叛这种信任,人人价码不同